高培勇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经济研究所所长
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改革开放从经济体制改革起步,逐步扩展为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40年来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正是顺应这一改革大潮,逐步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演化。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深刻变化:从适应和匹配经济体制改革到适应和匹配全面深化改革;从立足于经济领域到立足于国家治理领域;从追求“性质匹配”扩展至“现代化匹配”。这些变化,标志着在初步实现“财政公共化”的基础上,与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相伴随,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入了财政现代化的新阶段,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黄益平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扶持小微企业应多用市场手段
目前,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但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仍偏低,放贷意愿不足,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成为下一步政策的重点。解决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的问题,应在政策加码之外运用更多市场化手段。小微企业规模小、缺乏资产和历史数据,因此金融机构很难为之服务,在强制要求银行在增加对小微企业授信的同时,把融资成本降下来并不是好办法。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应该更多运用市场化定价手段。
马晓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促进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
围绕乡村振兴“人、地、钱”等要素供给,《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部署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方面的具体任务。解决“人”的问题,关键要推动两类人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一类是农业转移人口,围绕推进市民化“降门槛”,让有意愿、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另一类是乡村人才,既在“育”上下功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一大批乡村本土人才,也要在“引”上做文章,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