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物业管理事关居民幸福感
为切实提升物业管理质量,有效提升居民生活服务水平,稳步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贵州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已开始施行。据了解,《导则》着重从客户服务规范、基础管理、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出发,对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规范进行细致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市场行为。
确实,从全国各级各地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受城镇集约化、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氛围等因素的影响,物业管理水平呈现良莠不齐的现象,物业管理方与业主的纠纷时有发生,甚至有爆出小区被盗而物业管理全然不知的情况。群众需求是政策制定执行的基准,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把群众生活的小区打造成安心放心的场所,施行《导则》正是听民声、顺民意的体现。
在笔者看来,各地不仅都要制定、完善物业管理的“导则”,而且要在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地方实际,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创造性、灵活性规范物业管理,让物业管理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唯有如此,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居民幸福感才能落到实处。——唐加加
短评
用制度设计捍卫“劳有所得”
11月6日,浙江省宁波市住建委发布消息,《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于日前实施。今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设立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实施专门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建筑企业“无欠薪”。
诚然,在化解农民工欠薪问题上,近年来相关部门做了很多努力:“恶意欠薪罪”入刑,行政执法更主动,监察执法与法律援助联动更通畅,相关制度也在完善之中……但各地欠薪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分析起来,除了老板无良、无赖,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等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执法执行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通。在此背景下,各级管理部门、监督部门更要承担起劳动者“强势维权代表”的责任,帮助农民工从被动讨薪,向以预防欠薪的管理机制方面完善。
一方面,治理欠薪过程中要关注拖欠的重灾区。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较为严重的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督促其设立工资保障金,制定清欠计划,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对建筑、餐饮、加工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等。
另一方面,防范欠薪更需把治理关口前移,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不能停留于年终集中算总账。政府部门要日常化落实好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沈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