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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干预司法行动的要求
中国青年报:宏观上,全会的很多措施是不是进一步理顺了党和人大、政府的关系?
李步云:依法依宪执政是很重要的问题,党和政府、人大、司法的关系要处理好。
还有就是理顺党和司法机关的关系。1979年64号文件里提出,党委批案子的制度要取消。党委批案子是党委讨论决定法院怎么判,检察院是否批捕。后来变成政法委领导下公检法开会,这个也取消了。
中国青年报:党内法规也是一个亮点。
李步云:党如何依宪依法执政,党章的要求非常明确,整个四中全会反复强调这点,党规党法的问题。党规党法不是国法,只约束党的组织和党员。但是在整个法治国家中,党是执政党,有很大的作用。因此把党管好了,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中国青年报: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全面深化改革。但其中有个问题是,改革是突破,依法治国是遵照法规办事,两者该如何平衡?
李步云:这里涉及一个提法,叫“深入改革要于法有据”,这容易理解为根据法律来改。深入改革往往是突破法律规定,古代叫变法。改革需要突破,不能限制,需要就改嘛。矛盾在于法律的稳定性和变动性的关系。法律要求稳定才能有权威,但在大变革时代,稳定性不能过度强调。法律相对滞后,就要跟上,但一定要走程序。另外一些基本法律,比如宪法,能不改变就不改,可以采用解释的方式。
“好的立法应该有一个体系,上下左右前后里外统一协调”
中国青年报:这次全会对立法作了强调。过去立法的问题上有哪些欠缺,现在又如何加强?
李步云:全会提出,可以组织第三方起草法律。以前往往是主管部门来立,容易造成部门保护主义。
还有一个是,草案在讨论之前要提前十天或半个月给代表,别到会议上才给急急忙忙看一下。代表有责任针对这个草案去调研,而以前往往是开会了才把材料发给代表,就来不及调研。
什么是良法?就是真善美。“真”就是法律要符合事物本质和规律,要符合时代的精神——和平与发展、以人为本,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善”就是要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美”是法律本身宏观微观结构要协调,逻辑要严谨,条文的表达不能有纰漏。
好的立法应该有一个体系,上下左右前后里外统一协调。上下是上位法和下位法,宪法和法律,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要衔接好。立改废要处理好相互关系,新法要处理好与其相矛盾的法规。里外是国内法和国际法。另外,一个法规有三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内容、法律后果违法怎么制裁。有些法律只有前两条,没有提到责任追究。
中国青年报:四中全会还提到要扩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这在过去好像不怎么提。
李步云:我在1996年提出人大改革的12条建议,其中有一条包括人大常委专职化。人大常委权力很大,现在专职的比例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