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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建设项目,两支被欠薪的施工队。因为有了媒体曝光和领导重视,其中一支施工队拿到了薪水,而另一支施工队因为没有受到媒体关注,数百农民工至今仍在为讨薪四处奔波。这是发生在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的一件怪事(2月10日新华网)。
涉事的鄢陵县“东方威尼斯”住宅项目,由两支施工队共同施工建设,500多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1000多万元。欠薪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省市县有关部门迅速成立调查组,经多方协调,其中一支施工队的农民工拿到了工钱。而当另一支施工队找调查组反映情况时,却被告知,媒体报道只提到了一支施工队,调查组只能按照领导批示“专项办理”。这让农民工感到很不解,认为政府是选择性作为。
“选择性作为”的另一面是“选择性不作为”。本来,发生500多名农民工被欠薪1000多万元这样的丑事,当地相关部门早该知道,不知道本身就是失职。可是,直到农民工找上门来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仍然无动于衷。终于,媒体曝光,丑事闹大了,相关部门才想办法解决。可是,媒体曝光多少他们就解决多少,没曝光的他们就不解决,哪怕问题就在眼皮子底下,他们照样视若无睹。
媒体曝光的欠薪与未被曝光的欠薪,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违法行为,都是农民工权益遭到侵犯,都意味着农民工没钱回家过年,相关部门实在不该“厚此薄彼”。而选择性“清欠”无疑表明,相关部门不过是被迫做些表面文章,应付舆论罢了,而不是真正为农民工着想,也不是真正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威严。当调查组声称只能按照领导批示“专项办理”时,可曾直视农民工失望的眼神?
为了解决欠薪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不知开过多少会、发过多少文件、想了多少办法、定下多少规章。诸如欠薪保证金制度、工资按月支付制度、地方政府先行垫付制度等等,已在各地陆续建立。但在全国层面,目前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失职问责规定。在地方层面,仅有广东、福建、山西、海南以及杭州、洛阳等地规定,在处理欠薪上实行问责制,但对于如何问责,有些地方则语焉不详。如果不能以问责“倒逼”相关部门履行职责,那么不管建立多少预防欠薪和清理欠薪的制度,都有可能成为镜花水月。
在某种意义上,没有问责,就难免有不作为的政府部门,就难免出现选择性“清欠”这等怪事,也就难免有农民工四处讨薪无门。解决欠薪问题,既要用法律和制度来约束企业,也要用监管和问责来督促官员,两手抓,而且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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