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据《南国早报》报道:“6月16日,广西医科大一附院西院放疗科主任覃某在电梯里被人泼汽油烧伤,医生重度烧伤,主要伤在头面部、前胸后背和四肢,目前评估会导致面部毁容。嫌疑人是30多岁的男性,武鸣人。”事发突然,报道没有更多的信息,但寥寥数语却令人如鲠在喉。除了声讨行凶者,人们难免再次追问,暴力伤医何时了?
在这里,首先必须对行凶者进行谴责。在法治社会,再大的纠纷也应依法解决,泼汽油烧伤医生的行为太恶劣。暴力伤医侵害了医生的人身权利,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触犯刑法,也逃不过刑法的制裁。相信公安、司法机关会依法办案,法律也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暴力伤医案件近期激增。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统计,5月28日到6月7日,短短十天,我国连续发生9起伤医事件,多名医护人员受到伤害。6月10日,中国医师协会、中华护理学会联合发出声明,谴责暴力伤医,要求维护医师的人身安全。没想到,才过了几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看来,相关部门必须拿出实际行动打击暴力伤医事件。
暴力伤医事件没有赢家:施暴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医生不仅身体受伤害,尊严和自信也受到极大打击。伤医事件的发生只有短短几分钟,但反映和引发的问题却远远不止于伤医事件本身。在当前的形势下,首要任务是防范伤医事件再次发生,然后才能谈及医患纠纷化解乃至医疗改革等问题。
伤医事件频发,将医院是否应提升安保等级的话题再次摆上桌面。近几年,这一话题在业内引起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认为,医院内应增加安检设备,为安保人员配备更多防暴器具。2013年,国家卫计委曾经发文要求,医院保安数量不得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20张病床必须配备1名保安。但也有人认为,文明社会的安全需要的是法治的保护,而并非个体的武装。如今看来,提升医院安保等级恐怕砝码更重了些。
记得去年全国两会期间,90位医卫界委员曾经紧急提案,建议将医院安保列入公共场所范畴,并在修改治安处罚法的基础上,出台《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修订刑法,增加“破坏医疗秩序罪”。2014年10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就此提案进行集中协商办理,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议很有针对性,将尽快推动立法进入实质性程序。下文如何,现在得问一问了。如果还没有落实到位,也该提速了。
对医务人员的暴力行为,是全社会的公敌。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还要完善相关法律和社会沟通机制,更要不断推进医改,从根本上消除暴力伤医的土壤。
崔丽:法院自身认知和社会评价反差咋那么大 2010-07-29 |
陈国琴:盘点2010年度十大“雷人官腔” 2010-12-20 |
高尔夫球场 2011-06-01 |
苗蛮子:贴标签无益于正视悲剧 2012-02-28 |
郑州晚报:爱狗人士打上门何以证明自己善良 2013-07-02 |
儿童仿灰太狼烧伤同伴,谁该担责 ? 2013-12-19 |
王云帆:遏制动画暴力还在司法之外 2013-12-19 |
和静钧:反家暴应从个案救济转到制度救济 2014-04-16 |
项向荣:狗肉之争,当以多元心态待之 2014-06-11 |
新京报:拆迁依循法度才有平安平度 2015-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