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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绥宁县政府发布的一则保证娱乐节目正常拍摄的通告,在当地引发热议。通告显示,为了这档节目正常拍摄,当地不仅出台了一系列限行、封村措施,还对可能出现的不听劝阻者提出严正警告。今日上午,绥宁县政府办、交警大队及关峡乡政府等多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证实此通告属实。
不过一场真人秀的取景,就鸡飞狗跳到这个地步,又是限行封村、又是严正警告,要是央视春晚落户当地,岂非要抬出“格杀勿论”的规格?
真正的问题其实就一个:眼下,中央领导出行还轻车简从、禁绝扰民,娱乐节目何以能将地方公权奴化为“仆从”,动辄就要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回避肃静”?
也许说来说去,无非是两种心思的“不谋而合”:一是地方权力失范,恰巧又遇上发展焦虑。二是娱乐节目收视为王,惯于玩阔绰与排场。
地方上的奇葩规定是这样写的:“8月11日上午7点半至13日晚7时,省道S319关峡至横路头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所有车辆绕道行驶”,并要求相关路段,公路沿线禁止车辆停靠,“违者一律抄牌并强行拖车”。此外,“本村村民一律凭身份证、户口本出入”,并严禁村民围观现场,“严禁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严禁发微信”。通告最后强调,“凡不听劝阻,违反通告要求的,现场执勤干警有权当场处置,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告的落款是绥宁县政府。
于是问题就来了:在一个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强调公权谦抑性的时代,地方政府的公章敢于为商业节目而开路,这是何等的“大智若愚”?封村也好、限行也罢,但凡拿得出手的理由只有一个: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但,疑似在当地取景的《爸爸3》,是不折不扣的一档商业娱乐节目。当然,娱乐节目是挣收视率、挣广告费的,如果开拍前与村民谈好补偿、签好协议,那也无话可说,让渡私权可以获得公平合理的物质报酬;但,地方政府哪来的权力,自说自话就为了拍摄而限制了公民宪法意义上的自由与权利?更为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实名认证为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的@绥宁杨交警,在微博中如此反驳网友的质疑:“为了拍摄顺利进行和节目内容的保密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防护措施限制一些人和车辆通行,你就这么大的意见吗?”这口气,差点就要吐槽村民与网友没有大局意识、不懂执法者的苦了。只是,权力部门为什么不与公众谈谈“法”、谈谈“通知”出台的法理依据呢?
白纸黑字的知法违法,不过就是因为“现在很多县市也在争取拍摄机会,但还是被我们争到了。”穷在闹市无人问,何况,欠发达地区资源与区位都难有优势可言。谁都想借势发展、谁都要趁势而上,可是,这个“势”在哪里呢?于是,哪怕是个娱乐节目、就算是过气明星,但凡能沾点儿仙气(腥气)的,都要傍一傍,都想靠一靠。于是你也就能理解了,前些年少数地方,哪怕是快男超女的拉票,公权也要冲上前凑热闹。就像网友说的,“限行封村”这种主意,断然不会在北上广梦想成真,这当然不是因为它们丢不起这人,最重要的,是因为公权秩序尚未崩塌,就算有心、也会无力,至于攀附娱乐节目来发展旅游的说法,恐怕还不如降低门票费用来得实际。
不得不说的,还有热播娱乐节目。数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多家卫视工作人员、节目制作公司、评论人等业内人士发声,表示此次“限真令”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捉妖记”,对内地未来的真人秀节目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劣迹艺人倒是不难辨别,但越来越声势浩大的真人秀,扰民或变相扰民的责任,莫非只能怪追星的地方政府很傻很天真?整治文化市场,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享受着“限行封村”之傲气的真人秀,行政主管部门恐怕也该抽几鞭子了吧。
举全县之力而为真人秀开路,与其说这是一种悲愤,莫若说更是一种耻辱。上月底,中央刚刚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在全面深改的今天,谁给了真人秀“限行封村”的能耐,制度就当严肃问责这种任性的风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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