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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的“老赖”,今后将为自己的失信付出更多代价。昨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本月全面运行,“老赖”今后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12月2日《长沙晚报》)
“老赖”任公司高管注册登记时将被系统自动“拦截”,将使之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这意味着“老赖”的职业上升通道将受到制约。此一惩戒“老赖”新招,势必倒逼“老赖”自警,在失信赖账与个人前途之间作出权衡。故而,该规定的震慑力不可小觑。
“老赖”欠债不还的丑恶行径一直广受公众诟病,相关部门对其惩戒的方式近年来亦不断地升级换代。从采用一般性的强制执行措施,到通过媒体、闹市电子屏等发布“黑榜”;从对“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到限制“老赖”在金融机构贷款……不可否认,让“老赖”上“黑榜”、限制高消费等方式,会对部分“老赖”产生一定的震慑力。但是,对那些存心一赖到底的“老赖”而言,其震慑作用终究有限。一则,他们的“老赖”行径早已臭名远扬,也就“死猪不怕开水烫”了;二则,他们或已通过虚假离婚、虚假赠与等方式将财产转移殆尽。如此情形下,他们就可能一赖到底,甚至与执法者胡搅蛮缠。
而要破解这个难题,显然不能只靠法院一家单兵突进,而是需要多部门联手对“老赖”进行立体式“围剿”。这一观点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从这个角度看,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乃是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又一次升级。
事实也证明,这种多部门携手整治“老赖”的震慑效果明显。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实现了与最高法专线网络连通,归集了170万“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每天更新。“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国家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这样,既可以确保不漏过一个顽固的“老赖”,又可以保障那些已改过自新的“老赖”的合法权益。
当然,联手整治“老赖”,只是“治赖”手段量变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要使“老赖”不能赖、不敢赖、赖不起,建立联手“治赖”的机制固然重要,但是,真正的治本之策,更在于增强法治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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