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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让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是我国在“十三五”规划中设立的目标。据报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遍地开花。在上海,家庭医生制度启动了“2.0版本”:探索“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居民可自愿签约1名社区家庭医生、1家区级医院与1家市级医院。
实施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为公众描绘了这样一种愿景:生病了,首先与签约的家庭医生联系,听家庭医生建议,小病就在基层医院接受治疗,不得已才向大医院转诊,而不是像现在,一些人不论小病大病都往大医院跑,然后就是各种抱怨:人多为患、医生忙碌、体验不佳等等。
家庭医生首诊的分级诊疗,是国际通行的模式,在北美、欧洲已经十分成熟。如在加拿大,约51%的医生都是家庭医生,每年约有55%以上的医学院毕业生选择做家庭医生。家庭医生承担了85%公民的初级卫生保健。家庭医生首诊的分级诊疗,帮助基层医院告别门可罗雀的尴尬,亦大大缓解大医院人多为患之窘迫,从而为公众提供保障更好、体验更佳的医疗服务,这也是我国在“十三五”规划中力推家庭医生制度的出发点。
在全局观念形成之前,许多地方已试水家庭医生制度,走在了全国前列。广东省自2013年开展全省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至今,已启动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的试点县(市、区)超过70个。广州市有关部门也在2014年发文,要求各区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南粤的试点和推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给老百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要知道,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希望一推动就上正轨并不现实。从全国各地的试点实践来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暴露出不少问题。譬如,市民对家庭医生感知度不高、政策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大、家庭医生人才相对匮乏、医院推进动力不足、信息化建设落后等。即使是已经饮“头啖汤”的家庭,“僵尸粉”也不在少数。现实昭示,要让家庭医生成为公众健康得力的“守门人”,还有很多的事要干,有很长的路要走。
高质量家庭医生的培养与供给、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保制度修订等,都要以患者体验为依归,进行深化改革及至重构。譬如,在医疗机构改革上,我省江门地区首创“家庭医生诊所”,实现医药分家、三甲医院医生坐诊免费签约、问诊时间长、签约购药可打折……大大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吸引了全国各地医疗卫生界的目光。再如,在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医生参与的积极性上,浙江宁波的政策是,签约家庭医生每负责一名居民将获得一定的补贴,补贴费用由医保和居民各出一部分,让医生获得大量签约之后,有能力再聘请相关人员形成团队,参与管理居民健康。凡此种种创新,都具有探路意义,为制度推广“打前站”。
尤其在扭转公众爱往大医院跑的就诊习惯、养成有病先找家庭医生的路径依赖上,要多想办法,除了加强宣传,还要制度促成。在这方面,不同国家用不同手法:日本用经济手段,病人如果没有诊所介绍信,大医院一般要多收一些诊疗费;美国用医保控制,如果没有家庭医生转诊,保险公司不给病人报销医药费。瑞典走得更远,除急诊外,综合性大医院不接受没有转诊单的病人就诊。强化基层医院力量,提高家庭医生质量,辅以限制性措施,帮助培养公众在基层医院首诊的习惯,久久为功,习惯就能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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