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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名单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在网上公开!”日前,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致电全省多地民政局,发现超八成地市未长期公示低保名单,并得到了如此的答复。7月28日,广东省民政厅一位副厅长回应,国务院、省政府早已发布明文规定“低保名单必须公开!”(见7月29日《南方日报》)
长期以来,由于低保工作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基层“人情保”、“关系保”、“骗保”等低保乱象频现,不仅有违惠民政策的初衷,也一定程度纵容了腐败,引发社会负面情绪。
目前,基层核查低保标准的手段相对简单,基层干部职责加大的同时,其权力也相应扩大,加之监督疲软、信息缺失,低保名单时常成为以权谋私的“暗门”。如此背景下,依法公开低保名单,是杜绝腐败,保障低保工作专业化、透明化的必然渠道,公开低保名单势在必行。
在这方面,国务院已明确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应就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并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但鉴于公示低保户的名单、经济状况、财产状况确实牵涉到公民个人信息,要想实现阳光救助,关键还要做好低保名单公开之后的工作。
一是要做好低保户的工作。一些贫困群体往往较敏感和自卑,加之对相关政策不了解,时常会信息不对称。通过广泛宣传和细致讲解,让其明白公开低保名单是政策要求,同时也是保护其权益的基本措施,有效避免工作人员利用权力,欺上瞒下。
二是具体工作中要尊重受助群体内心感受,不要摆出一副施舍姿态,要物质救助与精神“帮扶”双管齐下,帮助其感受社会温暖,树立生活信心,真正达到扶危济困的政策本旨。
三是针对目前尚存的低保名单公示不及时、时间短、不规范等问题,政府部门要协同作战,建立多部门、多层次的信息比对系统,健全低保资金监管体系,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对象、申报程序和补贴标准等条件,为准确、高效、公正认定低保对象提供信息支持。
低保政策关乎民心,彰显公信,只有做好公开低保名单等系列工作,实现阳光救助,不断加大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才能让每名低保人员切实享受到政策温暖,从根本上避免“人情保”、“错保”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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