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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正式实施后的首次中央机关单位预算公开,近日揭开面纱。目前,已有90多个中央机关单位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与往年相比,本次公开体现出新预算法“全口径预算管理”的立法宗旨,机关运行经费、工资福利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以及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情况、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等首次亮相。其中,83部门披露了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总额918.2亿元,津贴补贴是基本工资的近两倍。(4月18日《新京报》)
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三公”经费公开已成常态。在反腐败持续深入、“八项规定”持续发力的背景下,“三公”经费支出不断压缩,受到民众普遍好评。与此同时,人们对预算公开又有了新的要求——不仅希望公开“三公”经费,而且希望公开“四公”乃至“N公”经费,比如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等;不仅希望公开“N公”经费,而且希望公开公务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近年来,公务员收入(工资福利)成为社会关注和争议的焦点,公务员收入究竟是高是低,唯有信息公开才能“一目了然”。
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年中央部门首次公开“N公”经费和工资福利支出,无疑带了一个好头,堪称政府预算公开上的一大进步。首先,这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公务员的工资福利来自财政拨款,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向纳税人公开明细账,是政府部门的本分和义务。其次,这是落实公众监督权的需要。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合理与否,是否存在“权力自肥”、违规违纪问题,需要引入公众监督,而公开是监督的前提,正如财政部在相关文件中所强调的,“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最有力的反腐措施。”再次,这是消除误会和隔阂、取信于民的需要。如果公务员工资福利一直是秘密,人们难免凭想象去猜测,各种传言会引发民众的不信任感和焦虑情绪。而公开公务员工资福利,正如去年湖南冷水江市财政统发工资被意外曝光一样,不仅不会带来负面影响,反而会收获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上行”还需“下效”,中央部门当了表率,接下来各地各部门公开工资福利应该成为一种新的惯例。实际上,在此之前,一些地方已经或打算公开公务员工资福利。比如,按照去年2月修订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今后广州市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单位津贴、各种补助将让公众“一目了然”;再比如,去年3月,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布了2014年预算,其中包括31个部门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公务员工资福利不该有见不得人的秘密,公开公务员工资福利不应只是“自选动作”,而应成为全国一盘棋的“规定动作”,这既是满足民众知情权、监督权之所需,也是新预算法的明确要求。
当然,在给中央部门首次晒工资福利“点赞”的同时,也应看到其中有待改进之处。比如,有些中央部门尚未公开工资福利经费,而在公开工资福利经费的83个机关单位中,公开在职职工人数的部门仅5个。显然,只公开工资福利总额,却不公布职工人数,人们无法判断公务人员的收入是高是低,公众仍然是雾里看花。知情权被打了折扣,监督权更是无从谈起。
所以,正如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所指出的:“晒工资,也要晒福利;晒总数,更要晒人均。”公开工资福利的目的在于方便民众监督,唯有更详细的信息公开,才能让监督落到实处,才能消除人们的疑虑,才能为公务人员的收入正名。而这显然是预算法“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透明公开”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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