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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辉:维权别看官职看法治
//www.workercn.cn2015-05-14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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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一地级市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老游掏出去的4000元却没有等来自己给儿子订购的婚床,商家失联了!他试图不走关系、不拉人情,通过正规渠道给自己维权,但是他失败了。一番折腾下来,这名50多岁的干部气得血压升到180,连声感叹“简直要崩溃了”(5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这本是一件与市场交易诚信有关的小事,毕竟被骗金额只有4000元,但是却引发了不少网民围观、热议,公众从老游的维权之路中看到了自身维权的艰难现实。

  在网民看来,假如老游抛出自己的身份,以自身职务的影响力来加重维权的筹码,其维权之路又将是怎样一个局面?但是老游最终选择放弃,这给不少围观者留下了想象空间。

  有人认为,处级干部老游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维权不用权,是官也枉然。但是维权道路上真的需要动用自己所拥有的公权力吗?那会不会造成公权力的滥用,抑或是对他人职权行使的干预?动用自身权力为自己维权寻求便利,这是不是另一种以权谋私?这肯定不是公众所愿意看到的,也非正确用权之道。

  在买床这个市场行为中,老游的身份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其购物与担任的公职没有半点关系,而且,老游购物遭遇欺诈的地方并不在其所任职的行政区域内。在这种情况下,老游最初的想法是对的:自己不理亏,何必另外去求人。老游最初的选择无疑也是对的:走正常的维权渠道,找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管职能部门。老游最终维权失败,不是他选择方式的错误,而是市场诚信危机下的一个缩影所致:商家不讲诚信玩失联,市场管理者与总经销商不讲诚信相互推卸责任。

  畅通维权渠道不可能依靠消费者自身的力量,很多时候必须借助外力,但是这种外力不应该是消费者自身的职务影响力,更不应该是消费者自身的暴力,而应该是在法治思维下借助法治的力量,将其导入法治轨道内解决,这才是正途。

  如何畅通依法维权之路,这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社会征信体系,惩戒失信、维护诚信;通过民事和刑事诉讼,使失信者得不偿失;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使市场经营规范有序……这些都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之中。但是,现实中存在的众多维权“拦路虎”表明,维权成本还需更低、维权渠道还需更多、维权之路还需更便捷。

  当我们消费遭遇欺诈和不诚信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代价得到圆满解决,这是每一个普通消费者所期待的。这无关消费者的身份与地位,每一个普通消费者都应得到同等的保护。当我们遭遇欺诈时,如果不问法治反问官职,这就如一面镜子一般,照出了这一领域法治进程中存在的漏洞,值得我们共同关注、共同深思,用法治的力量畅通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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