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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近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介绍,从今年开始,湖北省范围内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一律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7月26日中国新闻网)
一直以来,湖北省在干部的培养任用、监督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湖北省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执行省委“六条意见”,践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折不扣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治党;态度坚决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旗帜鲜明地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此次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一律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湖北省在干部管理,廉政建设上的再一次突破。
领导干部是队伍的带头人,是事业的“火车头”,选好用好意义重大。针对目前干部工作中反映强烈的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湖北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明确从今年开始,对于拟提拔为副处以上干部,一律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这一举措与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一脉相承,契合全面从严治党的高要求,符合落实“两个责任”的高标准。
副处级是干部成长路上一个重要节点。从正科往上看,副处级干部手中拥有的权力、资源发生了质变,对干部的清正廉洁的要求自然更高;从正处级、厅级往下看,副处级是基础,如若副处级廉洁关“基础不牢”,那日后的事业必然“地动山摇”。为此,将副处级作为核实个人事项报告的起点,再合适不过。
个人事项报告涵盖了干部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诸多事项。在提拔之初核查个人事项报告,能有效发现瞒报隐报漏报现象,能“顺藤摸瓜”找出干部违法乱纪的行为,能及时纠正干部的“小错”,避免“大错”发生,能倒逼更多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更能让务实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核查个人事项报告,给拟提拔干部来次“大体检”,让晋升的机会与不严不实的干部“相离”,与腐败堕落的干部“相斥”,与廉洁务实的干部“相吸”,“相交”。如此便给干部成长指明了廉洁方向,也为组织、百姓选送了信得过的干事创业带头人。
湖北省以核查个人事项报告为切入点,在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提拔“关口”,实行前置监督,抓早抓小,是对干部负责,激励干部廉洁从政;是对组织负责,选优配强队伍带头人;是对百姓负责,培养为民服务贴心人。湖北省凡提拔必核查,就是最大的负责,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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