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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婉:社区自治,须让居民“动起来”
//www.workercn.cn2015-08-03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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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成熟小区的社区治安有物管会、物业管理中心来管,那老旧社区呢?近日,海珠区就有新尝试——首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平安促进会”在民政局注册备案。海幢街道永龙社区终于由自己人行动起来,与街道、居委共同解决“围院”小区乏人管理、设施陈旧等难题。

  在广州,有类似问题的老城区社区不在少数。尤其是2011年开始,治安联防费用成为历史名词后,这些社区滋生出不少治安、卫生问题,居民们纷纷大叫“棘手”。就拿我外婆居住了30多年的社区来说吧,自从没有了经费请夜班保安和保洁人员以后,单车棚长期处于闲置状态,阴暗、潮湿的楼道老鼠乱窜,社区大门日久失修,入门盗窃事件防不胜防,各家各户只扫自家门前雪,大家对公共空间微词多多却无人牵头,整治秩序更是无从谈起。眼下,永龙社区就创新性地迈出了第一步,以社区街坊为会员,以自愿为原则,收取每年60元的会费,“众筹”组建30多名居民成立平安志愿者团队,不但看楼护院、防火防盗,还成立社区办公室,可承担会议、会员谈心、调解、阅读等活动的交流场所功能。

  实际上,社区自治并不是什么新话题。相关部门一再细化各大社区的治理模式,包括对社区实行块状管理、设立一对一的网格员为社区自治求解。但与基层政府部门的热情高涨形成对比的是,社区居民参与度始终调动不起来。社区的分子是居民,社区的良好运作离不开可循环的“分子运动”。但是,随着现代人生活越发忙碌,关起门来做自家事的生活模式已成常态。然而,在海珠、荔湾、越秀大量的老社区具备自治的天然优势。以永龙社区为例,其常住人口成分相对稳定,不少街坊街里少则住了二三十年,多则是与社区同岁,有的却是因上世纪八十年代单位福利分房而有缘成为邻居。这种性质的社区搞自治,好处就在于其邻里关系更加紧密,更会用同理心处理公共事务,更能把公共空间当做自己的家来看待。所以海幢社区的实践给出了积极的方向——利用社区优势,激活社区自治能量。永龙社区的案例说明,老社区并不会因为“暮年”,而在社区自治中失去光彩。

  值得一提的是,社区自治不能局限于治理,让自治组织成为居民和居委会、区政府的纽带才是“自治”的精华所在。没有上传下达、没有下情上通,自治组织的效能依然难以释放。“自己顾自己”只是一张“皮”,上下互通的结构才是“肉”。这对居委会等相关部门是一个考验——既要放“权”,把适合社区自理的事务交给社区,把能洽谈、沟通解决的问题交给居民;但又要避免完全撒手,形成懒政惯性,比如社区安全、防火防盗、居民巡逻是必要辅助,相关部门更有责任协助社区派驻安保,通过日常的互助堵住社区的安全漏洞。这样升级版的老社区自治模式,就是值得推广复制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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