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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近期媒体报道,有多位在狱中服刑的落马官员获得减刑,如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由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20年6个月;因受贿罪、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入狱的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富龙,由无期徒刑减刑至有期徒刑17年8个月。(8月3日中国网)
通过百度可以知道,减刑是一种奖励措施,目的在于激励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悔罪自新,而这种激励在服刑官员中成了“香饽饽”。 有报道显示,官员坐牢获减刑的比例高达70%。黄少雄凭几篇在监狱报刊登的文章,马德减、富龙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就获得多次立功嘉奖,并由此申请减刑,这样的立功减刑是不是太轻松了?
原判之所以重,是因为那些官员们罪有应得,是应为他们必须要承受自己违法犯罪所付出的代价。而一个个让人瞠目结舌、让普通民众无法理解和企及的减刑理由不得不让人为之叹服官的厉害、“当官的有人”就成了百姓不得不服的理由。某些贪官免死之后,居然还能通过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途径迅速出去,连牢也不用坐,甚至还可以在服刑期间干一番事业,几年之后这些“阶下囚”完全有可能东山再起,危难之时的“捞人”或许是回报率最高的“投资”。这样的待遇绝不是普通老百姓所能享有的。70%的减刑比例被看作社会“黑暗”,公平、公正也就渐渐地失去了平衡。
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腐败之所以愈演越烈,固然有制度缺失、监督乏力的问题;而比较重要的原因是惩罚得不到真正执行,如果贪官判刑后,不是立功减刑,就是保外就医,所谓的刑罚又如何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当一个个服刑贪官获得减刑、保外就医,“进去顶几年,就想办法捞出来”无疑会壮了还没有被抓住的贪官们的胆子。
官员获刑后,之所以容易获取减刑机会,在于其在位时广织的关系网及深厚的人脉。这种关系网与人脉,在需要时,可以把一个个服刑官员打造成“作家”、“发明家”、“重病患者”……查得不容易、抓得不容易、判得不容易,而好不容易判了重刑的贪官,却接二连三地被减刑,轻松出狱,减刑对官员而言“轻如鸿毛”、“易如反掌”让反腐败斗争和依法治国的公信力都大大下降。
影响社会公平,践踏法律尊严,群众对官员被判刑入狱后很快就能“回归社会”很是不满,暗箱操作、花钱买减刑的疑问、质问不绝于耳。最高法“五个一律”的核心就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所以,对于被判刑贪官的减刑、假释工作必须加强监督,完全公开,唯有如此,才能防止司法腐败,防止反腐大业垮在对官员减刑的“轻如鸿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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