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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通江县以县委办和县政府办名义发布通知,在对国家公职人员酒席范围进行界定的同时,还规定当地农村和城镇居民只能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三类。其中对于寿酒,规定只有年满70周岁的老人才能操办,而且每间隔10年才能操办一次。
对于这则新闻,很多人觉得政府管得太宽太死了。摆酒是民间习俗,政府连这个事情都要插一手,于职能上是滥用,于法理上是无据,于操作性上是难以执行,非要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能归因于权力欲膨胀了吧?
政府这样管民间酒席依据何在?有网友评论这是“狗拿耗子”。但只要耐心把新闻读完,就会发现这并非是“权力欲膨胀”,也不是“多管闲事”那么简单。如果猫还在拿耗子,那么狗拿耗子当然是多此一举。但如果狗拿耗子,是因为猫已经不拿耗子了,那么问题就不仅仅是多管闲事那么简单了。猫不拿耗子是个大问题,越位的狗无法胜任“拿耗子”的重任,又是一个大问题。政府管酒席,确实有点迫不得已的味道,因为单靠当地民间社会自身的力量,已经对酒席乱象束手无策,甚至越陷越深了。社会失去了自我治理、自我约束、形成秩序的机制和功能,这跟“政府管太多”是一体两面、同样严重的问题。
从媒体报道看,这个备受外界批评的规定,在当地却广受支持。为什么?当地民间操办酒席之多,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为了办酒席,能想到的名目都用尽了,包括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甚至母猪下了一窝崽,都要操办酒席。接着就是一件事情连续操办几次。盖房子,每盖一层操办一次;老人去世,竟然能操办五次——打棺材办一次,下葬办一次,头七办一次,周年办一次,在三年后立碑,还得办一次。
乱象发展至此,酒席已经完全丧失了其原有功能定位,变成披着人情外衣,赤裸裸的钱财讹诈。参加酒席礼金200元起步,有村民一个月吃了24天酒。该县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05元。在酒席乱象的重灾区空山乡,年人均收入在4800元左右,但每户村民每年的礼金开销都在两万元以上。这种泛滥成灾、价格高昂的人情往来,早已不是亲友团聚的宴乐,而是毫不光彩的“坑人宴”。
这种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的酒席,已经像病毒一样在当地扩散。光靠民间社会的力量,根本无力遏制其蔓延势头。民间社会是建立在人情基础上的礼俗社会,一些农村地区有句俗话,“人情紧过债”,欠债还可以拖延时日,该应酬的人情,一刻都不能耽误。只要有请柬,就必须随礼赴宴。据称,在通江当地还有风俗,别人送你多少礼金,在还礼时至少要1.5倍返还。导致的结果就是,每个家庭在吃酒席方面蒙受的损失,都要通过办更多酒席捞回来。如此一来,操办酒席的狂潮就停不下来了。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具备自我治理、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形成秩序的机制和功能,但从通江县的酒席乱象看,社会还在,但这些机制和功能却已经丧失。血缘、姻缘、业缘、地缘、亲情、友情、乡情,这些以往维系着民间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纽带,悄然变成了“杀熟”和钱财讹诈的路线图。这种酒席类似于非法传销,为了捞回本钱,甚至赚到“盈利”,最好的办法就是从身边人下手,将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熟人拉下水。当地不少受访者都表示,对酒席恶习“不堪其苦、深恶痛恨”,社会网络从互相支持变成争相杀熟,人情关系这种本质性嬗变,有可能像非法传销一样,对民间社会造成巨大伤害。
社会生活具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方面。不同领域应该适用不同规范去调整,一种规范也只能适用于某些特定的领域。政府、市场、社会是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机制和功能,遵循不同的行为规范。当社会自身的机制和功能丧失,政府部门越俎代庖,未必能取得预期效果。由县委、县政府插手管民间操办酒席的问题,且不论那些法理上难经追问之处,即使仅从实际效果看,也未必令人乐观。面对已经蔓延成风的酒席乱象,政府部门有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细细死死地管起来?如果群众就不遵守这个新规,照旧大操大办,政府部门又能奈他们何?
批评政府越位没有错,但也别忽略了另一个问题,起码对于酒席乱象这件事来说,当地社会力量调节的正常机制和功能已经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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