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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丢失了老年证,前往民政局补办时,被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评民政局工作人员“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8月6日《新京报》)
派出所民警批评民政局办事人员,妥否?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有利于民生,有利于民众困难的解决,监督是不分部门、身份的。以前之所以出现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事件出现,就是各部门之间固守同盟,即使明知对方部门存在权力“任性”也不点破,更不会直接批评对方,有问题、有意见一般也只是向本部门上级反映,由领导之间协调解决。如此一来,百姓跑断腿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而那些懒政、官老爷架子久了的办事部门,却仍然以奇葩证明折磨前来办事民众为乐、不思悔改。
相信每个看了这段附言的百姓,都觉得派出所说得在理:其一,民政局无法甄别杨奶奶的老年证是否丢失,难道派出所就能甄别吗?其二,只要民政局能够确认杨奶奶原来持有老年证,完全可以给她补办一张。要求杨奶奶去派出所开证明,纯属为难办证人,且有推卸责任之嫌。
确实,中央三令五申要多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少走弯路,补办一个小小的老年证也要经过派出所打证明,有必要吗?在办事部门面前,百姓属于弱势群体,任你解释半天、好话说一箩筐,办事人员只要来一句“按规定,没有这个证明我无法帮你办”,你顿时会蔫了半截,又哪里分得清打这个证明是否必要,是否派出所的职责?作为事主的杨奶奶肯定不清楚,包括很多被其它行政部门要求打证明的民众也是不清楚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乖乖地费时费力在各部门之间被踢皮球,折腾半天证明打不到,事儿办不了。
改进政府工作作风,不仅仅是中央三申五令,更是百姓的发自肺腑的呼唤,而要真正落实好,除了政府各部门自觉执行外,更少不了百姓的监督。但从目前各地屡曝奇葩证明事件来看,政府工作作风接地气还不够,光靠百姓监督还不行,国家法律条文众多,各部门办事陋习积弊众多,民众逆来顺受惯了,已经分不清哪些是对哪些是错,更不可能清楚中央对政府各部门的具体规定,致使百姓监督仍然还处于喊冤式的粗犷阶段,难免会开错炮,做不到有的放矢。
同兴派出所警员批评民政局办事人员的奇葩证明之所以会赢得舆论的一片叫好声,除了让民众感觉解气外,更多的是让民众对罕见的政府部门之间难能可贵的监督叫好。毕竟,对于国家政策的把握和行政部门办事流程的熟悉,莫过于政府实际操作部门,只有他们抛开“面子”,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敢于相互监督、批评,才能真正让政策惠民,也远胜过于群众监督,甚至能够排除盲目的行政命令干扰,也是彻底清除笼罩在官场这团名叫“一团和气”雾霾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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