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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留置权,是一些执法者觉得自己的管理威权不容挑战的结果,彰显基层执法者自律不足的尴尬现实
8月5日凌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官微发布消息,承认了洛阳交警在北院门派出所被留置一事。
因为一句“我靠”,洛阳警察被西安警察“留置”,演绎了现代版的《芙蓉楼送辛渐》: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被留置了。古话说,自家人不打自家人。这家西安派出所的做派,连同行脸面也不顾及,还真是“铁面无私”。
本来不知道啥叫“留置”,上网学习了一下,实际上在公安那里的规范称呼叫“继续盘问”。但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是指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如经调查,被留置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释放。这位洛阳警察因为一句“我靠”,结果就被留置了20小时,这是警察对同行过于热情呢,还是滥用留置权?
同样是做警察,下面这几位把警察做到这个份上,也算是有情有义了。
8月6日,继湖南一派出所为老人开老年证遗失证明时顺带批评民政局后,云南一派出所民警开出的别样证明也在网络上热传。这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怒斥:“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此规定?”您瞅瞅,这力透纸背的痛斥,真是戳中了老百姓办事证明多、难、烦的老大难困境。
无论是湖南的派出所批评开具丢失证明给老百姓“增添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云南民警质疑买房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荒诞,体现的都是群众无小事的担当。不合理的证明,派出所本可以不开,但民警为了让百姓把事办成,免去舟车劳顿,硬是满足了一些部门或单位不合理的要求。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警察仗义执言,捅破这层窗户纸,而不是明哲保身。这种性情和正直的背后,是真正把群众放到了心上。
看来,同样是做警察,差别还是蛮大的。有的警察,高高在上,因为别人一句“我靠”,就觉得自己的霸气受到了挑战,滥用留置权整他一下;有的警察,就古道热肠,满腔热血,帮扶弱者。
人民警察,直面群众,事务繁杂,有时候受一点委屈,也是难免。但法治中国,有两点恐怕已经越来越成为人民警察的角色共识。其一,服务者的角色超越管理者的角色。其实,如果不是把自己当成服务人民的公仆,上述两个不合理的证明,派出所可以打回。事实上,如果其他发出开具证明要求的部门,能本着同样的理念,老百姓的生活中一定会少很多此类奇葩证明。
其二,人民警察的职务行为越来越被置于法律的放大镜下审视。法治中国,公众对执法者是否依法执法高度敏感,对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犯高度敏感。这就要求,警察使用公权时慎之又慎,决不能假公济私。像西安的留置事件,其所面对的还是具有同样身份的警察,多少有点忌惮。这要是换成普通百姓,还不知道会遭遇何等对待。更有甚者,被留置的洛阳警察,最终通过网络曝光此事后,他的境遇才得到重视。这如果换成普通百姓,又该当如何维权?看来,以更加严厉的法律精神自律,执法者还需再接再厉。
■我来打酱油
@人在你的江湖:短时间内发生的两件事,可谓形成鲜明对比,再一次证明,倘若没有切实的为民之心,没有对权力的敬畏,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没有严厉的监督监管,就算是警察,恐怕也无法避免任性。
@水淼生:这边厢,两个警察扭打于一起;那边厢,民警了解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同是警察,有差别倒很正常,但差别大到一个知法犯法,一个人性化办事,这就值得关注并深究。
@生活不是买卖:一个是,该做的不做,不该做的反而做了;一个是,不仅做了该做的,还做了额外的。反差的背后,就是对权力认识的不同。执法部门代表的是法律,必须明白哪些能做、该做,哪些不能做,自己先行得正,才能得到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火鸟神V:人民公仆应该将精力放在为民方面,而不是放在一句话的争气上,更不是放在权欲上。其实,为民办实事并不难,放下置气的情绪,放低高高在上的身段,多为对方设身处地考虑,便是我们的好公仆,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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