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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近日举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透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2013年、2014年共依法宣告1603名被告人无罪,1800余件超期羁押案件被清理。而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称,公安机关正在实行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未来将逐步扩大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过去几年发生的几起重大的冤假错案无一不跟审讯环节的问题有关,佘祥林案“被杀者”意外“死而复生”;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冤案中疑点重重的审讯过程;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被冤枉者已死,可真凶还在;还有聂树斌案至今没能有突破性进展的现实,都是因为侦察审讯环节出了问题,从而导致一错再错。
不能用历史问题来掩盖办案人员的责任,疑罪从无的原则哪怕没有确立,办案人员也不能用刑讯逼供的方式来获取证据。不止侦察人员,检察机关、法院也必须对这些错案负责,有一些漏洞并不是没有发现,疑点也不是没能看清楚,但他们都犯了速战速决的错误。追究他们的责任是为了给这些被释放的人员一个交代,更是为了告慰那些已经在错误中失去生命的无辜人员。
司法改革的每一步都惊心动魄,这不仅因为司法的公正事关个人权利,也是因为司法是整个社会运行的基石。全程录像以后的审讯将改变司法部门重口供而轻实证的弊端。这也对办案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的手段不能用了,也就必须将办案的热情从审讯室转移到现场,如何用更现代的侦察技术、用更有效的侦破手段,在合法的前提下又能确保破案率,将考验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
疑罪从无的司法精神不仅应该体现在法庭对罪行的认定上,也应该固化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成为每一名办案人员必须恪守的准则。这虽然会给办案增加难度,但办成铁案比什么都重要;打击犯罪及时破案很重要,但尊重人的权利或许更重要,也更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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