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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珉迕:切除秘书身上的“权力附加值”
//www.workercn.cn2015-10-23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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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余远辉——日前,四名省部级官员在同一天内被“双开”,再度让人领教中纪委的“大招”。关于四人的通报中藏着诸多看点,其中一条颇耐人寻味: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二人,均“违规选用秘书”,并且是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

  就在此前不久,另一条关于“秘书”的新闻,也令舆论浮想联翩。据福建省9月30日发布的干部提任公示,年仅33岁的福建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孙健拟提任副厅级领导职务。最近几年,孙一直是时任福建省省长苏树林的秘书。而就在其“火箭式提拔”消息公布后8天,苏树林被宣布落马。

  尽管目前尚无明确消息表明孙的提拔同苏的落马有直接关联,苏树林的落马原因亦尚待调查确认。但“火箭式提拔”是否违规,又会否牵出更深的贪腐问题,确是值得细细追问。而任命亲属担任秘书的杨栋梁、余远辉,则是板上钉钉地违反了“组织纪律”——早至上世纪80年代的《关于中央领导同志机要秘书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县以上领导机关秘书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近至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去年出台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均对谁能聘用秘书、聘用谁当秘书有过明确界定。

  依据最新文件规定,领导秘书任用,必须组织调配。也就是说,秘书非但不能由领导干部个人“随便挑”,领导干部调职时,秘书也不能“跟着走”;更严格的要求是,秘书不能“提拔着转岗”。白纸黑字的纪律既已明确,领导干部就应自觉遵守,这本是无需分说的道理。但现实中,类似“任用亲属担任秘书”或“提拔着离开秘书岗位”之类的现象,何以变得屡见不鲜,以至于领导同秘书“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几乎成了贪腐案件的一种惯常模式?

  显然,除了表面上的“违纪”,个别官员违规任用秘书背后,有更深的潜规则在驱动。

  众所周知,秘书是领导干部“身边人”,其直接协助领导干部开展工作,亦常常能近距离接触决策过程。但“接触”并不等于“参与”,更不等于“代行”,其间有着细微却不可逾越的“红线”。恰是由于秘书与领导干部距离之近,对能否拿捏好分寸、保持好这根“红线”的要求也就更高。

  工作中,官员同秘书固然有相互依靠的关系,但愈是“贴身”,愈是不能“越雷池半步”,这既是对秘书的要求,也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相互稍越雷池,领导干部同秘书间便难免进入另一种依靠关系——你替我伸手,我为你铺路,彼此间除了工作协同,更有利益交换的“默契”。秘书的权力由此扩大,“秘书干政”的恶习也就应运而生了。另一方面,或是惮于官员的“绝对权威”,或是惮于秘书的“狐假虎威”,一些地方面对“秘书干政”时,常常难有招架之功,只有应承之名,于是便渐渐有了“秘书帮”、“秘书圈”、“秘书政治”。

  曾担任过胡乔木、陈云秘书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朱佳木,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现在很多秘书干的事,是我们当年不敢想象的”。这当然不只是秘书单方面的错,同样要追领导干部的责,更要问背后政治生态的根。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领导干部和秘书双方的权力都未受制约,才造成了一些地方盛行的“秘书腐败”。而当这种权力不受限的潜规则扎根于一地的政治土壤,秘书身上被赋予规则之外的“权力附加值”,领导干部违规任用秘书、随意提拔秘书,也就不是那么令人惊奇的事了。

  如今针对这些乱象,中央既出严令,也下重拳,若还有人“破戒”,那么等待他们的自然是党纪国法的严惩。另一方面,切除附加在秘书身上的“权力附加值”,也需靠秘书和领导干部双方的共同自觉。对后者来说尤其如此——附加哪怕一丁点权力给秘书,其实就是附加了权力给自己。在“严以用权”的要求下,任何一点哪怕细微的权力滥用,都应当被坚决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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