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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骂他人被开除党籍”警示从严治党
斯涵涵
//www.workercn.cn2016-03-21来源: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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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骂他人也是严重违纪’。此次吴达君算栽了大跟头啦!真没想到他会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近日在谈到该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对应聘者“爆粗口”被严肃处理时,福建省泉州市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3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据报道,吴达君并不认识吕某、也无个人恩怨,出于个人情绪对吕某连续发送了10条侮辱信息。吴达君对此辩解:之前中心曾聘任一名财务人员涉嫌盗窃他本人及单位财物。电话联系时隐约觉得吕某声音与那位财务人员相似,临面试又怎么都联系不上吕某,吴达君一时间怀疑吕某是那位财务人员的同伙,气不打一处来,无法控制情绪爆了粗口。

  此语太过滑稽,有人涉嫌盗窃吴达君本人及单位财物,吴达君可以报警交与警方处理,既不报警也没有调查结论,怎么可以乱加猜测,且“连坐”他人?对方不接电话,可以短信告知,岂可“出口成脏”?无法控制情绪就爆了粗口,随意侮辱他人,吴达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道德修养如此不堪?

  长期以来,爆粗口、辱骂他人多被视为“不文明”“不拘小节”的小事,甚至在一些人眼里还成了有个性、直率的表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有人会认为处罚过重。实际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应比一般群众具备更高的道德和纪律要求,方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法律层面上,出口伤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人格权,倘若造成了不良后果,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吴达君“出口成脏”,不仅败坏公务员队伍整体形象,也直接损害政府公信力,这也是“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吴达君对应聘者爆粗口”的舆情在网络上快速发酵,造成恶劣影响的原因。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高标准和纪律底线,对我们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容不得一丁点儿给党的形象抹黑的行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哪一个不是从不起眼的小事开始?吴达君“出口成脏”被严处是一针清醒剂,全面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修养,严密监督权力的规范运行,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应该从这样的“小事”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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