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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前,中山大学附属东华医院官网上的一则消息透露了该院人事变动的情况:广东省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原副局长潘伟彪教授正式以该院院长的身份亮相。从今年1月初开始疯传的“卫计局副局长辞职下海”一事,至此尘埃落定。只是,此番潘伟彪“下海”,所去之地是其之前管理的医疗机构,这难免让人产生“遐想”。对于此类“下海”官员是否应设“冷却期”?(4月6日《新京报》)
官员离职已越来越非新鲜事。潘伟彪的辞职下海,在某种程度上堪为基层官员“华丽”转型的样本。其在担任卫生计生局副局长之前,从医生起步,先后担任主任医生、教授,公立医院院长,可谓不离“老本行”。因此,媒体对其辞职一事也是多以正面典型来加以报道的。但是,作为卫生局副局长“下海”到其治下的私立医院,这样的转型真的如此“完美”吗?
在个人发展角度,从卫生局领导到私立医院院长,加之此前的医生出身,这确实是一次令人钦羡的“对口”跳槽。然而,公务员法对于官员的辞职下海并非没有相关的限制规定,如“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盈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对照这一规定而言,潘伟彪直接从卫生局副局长任上跳至私立医院院长的岗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恐怕得打上一个疑问号。
近年来,随着八项规定执行和反腐的推进,官员辞职现象有所增多,在人才正常流动的角度,这确实有着积极意义。然而官员毕竟非同于一般个人,他们的离职除了要考虑自己的发展前途,还必须恪守相关规定。最起码的一点,官员辞职下海不能成了对既有权力资源的一种“套利”和变现,相关规定所确立的2到3年的“冷却期”正是基于此。事实上,在国外,对于政商、政学之间的“旋转门”现象,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以防止不当的“权力迁移”。
随着官员离职现象的增多,类似潘伟彪这般对口“跳槽”的官员,也早已非个案。此前有媒体在分析当前离职官员群体的去向时就指出,不少官员都是去到专业或行业对口的公司与企业,如从城建系统跳入房产公司任职。或是由于既往官员流动现象的确不多,对于这些官员的辞职下海,舆论多作出积极评价,而对于他们的跳槽,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却多有忽视。此外,一些官员的离职更是以一种非公开的方式进行,往往公众都是“后知后觉”。从制度执行与公众知情权的角度,这无疑不正常。
要看到,一旦官员的下海建立在突破规则的基础上,辞职前未能对权力进行有效的消磁,显然难以称为是正常的人才流动。因为一旦官员下海是谋求对权力的“变现”,其离职动机则已发生变异,这对于构建健康的市场生态和官场氛围而言,都非好事。官员群体形成一种常态化的流动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带着权力流动。也只有建立起了严格的利益区隔机制,才能为正常的官员流动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而在阳光下进行,经得起制度严格审视的“旋转门”,才是为人所真正乐见的合理的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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