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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举行的“检察机关改进司法理念与司法办案方式方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披露了一个真实故事。为了避免当着犯罪嫌疑人的孩子的面实施逮捕,广州市珠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犯罪嫌疑人家里的客厅里等了一夜,而犯罪嫌疑人就在卧室里陪孩子睡觉。这个故事,充分表现了珠海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社会,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这种责任心值得倡导。
检察官的负责精神,体现在一连串的细节上。检察官跟踪犯罪嫌疑人到学校,看他接上孩子,跟踪到犯罪嫌疑人居住的小区。这里环境安静,周围人很少,本来是抓捕的好时机,但检察官没有动手。他们一直在楼下等到晚上十点多,估计孩子睡着了才上楼。犯罪嫌疑人说,孩子还小,妻子又出差了,没人照顾孩子。检察官又同意他再陪孩子一个晚上。犯罪嫌疑人都没有想到检察官会同意他的请求,连问几个“这是真的吗?”可见这对他内心的震撼有多大。就这样,检察官在犯罪嫌疑人家里的客厅里坐了一夜!
在旁人看来,检察官也太委屈自己了。但是,一位检察官说:“当着他小孩子的面抓他,他肯定会有抵触情绪,对小孩子一辈子的成长也是不利”——因为他们心中有“人”,把孩子的“一辈子”放在第一位,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根本不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委屈或不委屈,完全是两种境界!这样的检察官,才是执法者应有的形象,是公权力者应有的形象。正是这“委屈”的一夜,检察官的形象在人们心目中真正变高大了。
在追求效率的时代,珠海区检察官这样做,是不是不讲效率?是不是效率太低了?完全不是,从眼前效率和长远效率两个角度看,都不是。检察官事后说,该犯罪嫌疑人被提讯时,“态度非常配合,把我们掌握不掌握的线索一股脑都说了,我们后来省了不少事儿。”从中不难看出,检察官这样做,对犯罪嫌疑人产生了极强的感召力,迅速化解其对立情绪,提高了办案效率。但还有更长远的效率。没有在孩子面前实施抓捕,避免了很可能产生的敌对情绪,孩子的成长就少一个障碍,就多一份健康成长的条件。
不过这个长远效率的实现,还有赖于教育等其他跟孩子成长有关的人们共同努力,有赖于整个社会环境。这里,要特别强调珠海区检察官的眼光和胸怀——他们是以一个教育者的心怀来对待这个孩子的,甚至一些专业的教育工作者都不如这些检察官更有爱心,更有对未来的责任心。他们的行为,代表着一种大教育观——不管是哪个行业,哪个领域,只要跟孩子有关,直接或间接地会影响孩子的精神和身体的成长,你都是在做教育工作,你都是在塑造国家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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