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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精神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习近平同志强调,“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教育对于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当前,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仍然严重滞后,教育资源不足,教育质量不高,影响了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应把教育扶贫摆在扶贫开发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教育投入、师资力量等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缩小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的教育差距。
以改革精神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习近平同志十分关心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问题,要求在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上下功夫。这一要求很有针对性。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脱贫致富、跟上建设全面小康的步伐,不仅仅是让群众吃饱穿暖、增加收入,而且要下大力气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变落后面貌,特别是改变一些贫困农村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房屋破旧、缺树少绿的状况。解决这些问题,仅仅靠加大财政投入难以奏效,必须运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运用多种手段破解资金制约瓶颈,通过“打捆”各项涉农资金提高使用效益,通过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筹措资金,通过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增加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动员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投工投劳降低建设成本。
坚持苦干实干,下大力气改变贫困地区面貌
习近平同志强调:“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贫困地区尽管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发展水平较低,但也有各自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这一重要指示进一步阐明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先决条件,就是把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好、把贫困地区的各自优势充分发挥好。只要立足有利条件和优势,树立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的坚定信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持苦干实干,就一定能改变贫困地区面貌。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是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河北省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省抓协调、市抓推进、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了强有力的扶贫开发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口扶贫、科技扶贫、人才扶贫、社会扶贫等帮扶工作机制,着力破解贫困地区发展难题,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坚持做到既抓点、又抓面,不栽“盆景”、多种“苗圃”,不断完善“摘帽”激励机制、专项考评机制等,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作为贫困地区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各地求真务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
加大政策扶贫力度。河北省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对国家级贫困县实行省级分享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基数、超收全返、一定四年”的优惠政策。加强对贫困地区投资项目的支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国家和地区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通过在项目核准、用地、信贷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外来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产业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土地政策的支持力度,由国家和省级安排的土地整治项目重点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指标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需求。
广泛动员全社会帮扶。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河北省广泛动员全社会帮扶,积极拓展定点帮扶办法,在环首都扶贫示范区9个县和阜平县实施“七个一”帮扶措施,每年安排一个省直综合厅局、一所省属大学、一所科研院所、一家省属企业、一家央企、一家金融机构进行对口帮扶,并协调审批一个省级开发区,取得了良好效果。充分挖掘各种帮扶资源,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驻地部队以及扶贫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扶活动,努力营造“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社会氛围。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河北省坚持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推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基础和关键性工作,着力加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把有热情有本领有威信的党员选拔到一把手岗位上来,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贫困地区普遍推广肃宁县“四个覆盖”经验做法,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民主自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维稳组织相配套的组织体系,特别是普遍建立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和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为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