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垦总局党委印发意见
加强党委对工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杜绝在改革中撤销合并工会现象
本报讯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把广大职工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垦区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党委对工会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会工作领导责任,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委(党组)工作总体格局,关心工会干部成长,强化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完善党委研究工会工作制度。
《意见》要求,要推动工会组织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工会组织加强对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促进职工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支持工会组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围绕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功立业;支持工会组织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农垦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战场;支持工会组织加强服务职工群众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支持工会组织主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垦区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工会组织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
《意见》要求,要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推进保障力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在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中同步推进工会组织改革创新,使其增强活力。工会组织要适应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领导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加强工会组织的非层级化组织载体建设,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要为工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完善工会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解决基层工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问题,规范工会组织资产管理使用制度。要加强工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杜绝企业在改革中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现象。(首席记者 刘少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