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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是经济大省、用工大省,地理位置特殊,非公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劳资纠纷多,维护劳动关系与职工队伍稳定的任务很重。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为此,要牢牢把握时代主题,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深入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千万职工大培训行动,创办“广东职工大讲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要把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责抓好,通过工会主席信箱、直通车、广东“工人在线”和“工情在线”综合信息系统,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做到主动维权;建立律师团办案制度,开展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行动,组建万名劳资矛盾调解员队伍,通过组建专业维权队伍,做到依法维权;加快工资集体协商立法进程,尽快修订出台《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深化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推行厂务公开、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搭建劳资协商平台,做到科学维权。
同时,把职工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将全省1000多家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维权、服务、教育、活动“四位一体”的窗口平台;变职工到工会上访为工会干部主动上门探访,做到“逢伤必探、逢困必访、逢难必帮”;针对职工“三最”问题,努力为职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当好职工群众的“娘家人”。
着力构建枢纽型组织体系,建设一个基地,即以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为依托,扶持一批与工会工作相关、与职工群众贴近、与和谐劳动关系相促进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两个服务,即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广“三工”工作模式,即探索建立以工会干部为主导、以工会社工为承担、以工会义工为配合的“工会+社工+义工”职工服务新机制,实现服务职工手段和能力的创新。
广东工会还坚持通过协商、协调、沟通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把集体协商、谈判作为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手段。职工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工会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组织职工收集意见,协助党政采取分级和分阶段方式妥善处置。对涉及劳资纠纷、职工维权的重大敏感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联会和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媒体等领域知识分子的工会工作;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在全省3000多家企业稳妥推进企业工会民主直选工会主席,并运用群众方法开展工会工作,推动工会由活动型、福利型向维权型、服务型转型。(作者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