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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西宁市东大门的城东区,是个以回族群众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辖区面积114平方公里、人口37.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7万,区内基层行政管理辖七个办事处,设有29个社区居委会和15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7万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东区城市建设步伐持续加快,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流动人口不断涌入,人口迅速增长,加之少数民族多、贫困人口多、城市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矛盾问题增加,特别是,这些年旧城改造和火车站新建、北山危岩体项目的大量拆迁工作实施,群众利益诉求问题激增,多样化趋势明显,对社会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区办两级面对着艰巨而繁杂的社会管理矛盾问题,势必要从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中寻求新突破,强化基层社区工作成为改革的必然选择。
目前,社区存在着条块分割、党建资源不均衡、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现象,社区党建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对辖区单位按照共驻共建的要求进行统筹管理。并且,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社会管理领域职能、功能雷同,机构重叠。社区居委会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严重,社区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并且,现行社区居委会中较高素质人才难以稳定,制约着今后社区发展工作。因此,必须要通过改革,减少管理层级,真正将人、财、物等各类管理和服务资源整合下沉,彻底解决街道办事处“缺位”、居委会“越位”导致的政府公共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从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贴近基层、更贴近居民,服务更直接、更有效。
东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精简管理层级,优化整合资源,实行区域化管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为改革目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社区服务为主线,加快推进“两城”建设,以区域化大党建为龙头,完善社区功能,推进依法管理,着力构建“架构合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不断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改革工作中必须坚持强化社区服务的原则,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环节:
一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在借鉴学习考察模式和典型做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审慎研究拟定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注意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广征民意,吸收民智;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参与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坚持依法办事,依据政府组织法、居委会组织等有关规章制度设计改革方案。
二是加强培训,为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奠定思想基础。组织街道、社区干部赴兄弟省市社区进行以岗代训体验式学习考察。通过融入工作氛围、参与工作流程、学习典型做法、总结工作亮点等形式,与工作对接,与干部座谈,与群众交流,进一步拓展思路、总结经验、完善方案,为顺利实施改革工作奠定群众基础。
三是合理调整分流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和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尊重历史,稳妥推进,在保留身份不变、职级不变、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分流街道办事处在职工作人员,并积极拓展选人用人渠道,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四是精简管理层级。成立社区党工委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实现管理体制扁平化、运行机制网格化,形成区与社区直接互动,提高社会管理和工作服务效能。社区党工委和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责权限等同于原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五是调整社区规模设置。按照“2-3万人左右、15分钟服务圈”的便民服务标准,以城市主干道为界,合理划分社区管理服务范围。把公共服务中心定位为区政府延伸到社区面向居民群众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全额拨款的科级事业单位,分别实行一个社区设置一个居委会或多个居委会,即“一社一居”或“一社多居”模式。
六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新的社区组织体系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以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居委会为基础,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新格局,推行“一委、两中心、多居委、多社团”组织架构,努力实现做强区域大党建、做专社区服务、做实居民自治组织、做活社团组织。
在新社区成立党工委,受区委领导。社区党工委统筹区域内党务、政务、服务工作。社区党工委和社区事务管理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社区党工委设书记、副书记,成员由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居委会主任(党员)、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实行“大党委制”,原社区居委会党委(总支)以及所辖党支部保留,隶属社区党工委管理;将辖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纳入社区党工委管理范围;积极推进属地化、区域化、网格化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全覆盖。
成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受区政府领导,同时接受区职能部门指导。设立办事服务大厅,推行党务政务“一柜式”服务,协助政府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主要负责教育服务、低保、社会救济、人口计生、社区卫生、文明建设、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托幼等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政府各项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全覆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和公益性活动。
根据社区区域面积和服务半径划定责任区,配备社区网格管理员,实行网格化管理与居民工作代理服务等制度。网格管理员定期对责任区住户进行上门走访服务,对责任范围内的公共服务投诉、公共事务服务、内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及时归类反馈,同时承担社区相关业务岗位职能,实行双岗双责。
居委会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自治活动,回归居民自治,实行“居政分离”。居委会在社区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托老托幼、图书管理,组织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居民教育、居民议事等职责,协助做好辖区基本情况的入户调查等工作,并通过居民议事会,负责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讨论社区建设和管理事项,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社区事务,实行民主监督。凡是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转嫁给居委会。
(作者为西宁市城东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