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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保障民权,也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对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上半年,东丽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执法检查组认真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并对检查组全体成员进行了培训。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开发区管委会等二十个单位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情况汇报;听取并实地查看了川铁电气(天津)集团公司、天津电装电机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情况的汇报及档案资料。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相关资料,走访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开展千人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我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有了较为全面、深入和具体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整体保障水平在全市领先,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全国领先的要求,高标准抓好社会保险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我区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和宣传社会保险法的热潮。以政策解读会、座谈会、政策培训为主要方式,分别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资人员、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区人力社保局全体干部以及各街道和社区从事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东丽电台、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日东丽》等区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律知识,营造了贯彻社会保险法的良好氛围,提高了知晓率,增强了法律意识。
二是完善制度,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始终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待遇水平作为构建和谐东丽的重要内容,成立了东丽区社会保险扩面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为核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险为重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退养保障补助制度、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养老金补助制度、城乡居民住院补助制度和特困人员住院补助制度为配套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富民惠民工程的实施。
三是多措并举,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确定扩面重点,坚持以第三产业、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新建项目为重点,以新增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派遣员工和农民工为关键,不断巩固和扩大城镇职工五险的覆盖面;建立就业与参保联动机制,将新增就业人员实时纳入参保范围,以就业带动参保;实施参保补贴办法,区财政对参加城乡险的人员每人补贴14550元,鼓励农民参保。
四是整体推进,共享科学发展成果。以村办企业为载体,大力开展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将村办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较好地解决了我区6.1万人参保问题。对空客A320项目占地所涉及的被征地农民,依据区人大《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决定》,坚持土地换保障的原则,较好地解决了空客五个村的养老保障问题和城中村改造涉及12个村的养老保障工作。
五是夯实基础,社会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强化管理,依法行政。区人力社保局作为实施社会保险法的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狠抓制度建设,坚持规范化管理,增强社会保障公信力,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运行。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坚持教育培训和作风建设两手抓,服务意识、服务理念明显增强。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提高劳动监察效率。把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和社保征缴扩面有机结合。区人力社保局通过与东丽开发区管委会合作建立东丽区首家基层信访调解中心,将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前移,拓宽信访渠道,创新监管模式,确保社会保险纠纷问题妥善解决。
执法检查组在对部分企业落实社会保险法的情况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社会保险法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街道和村(社区)对社会保险法和市、区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宣传不到位,导致有的村民(居民)对保险模式和待遇水平产生误解。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私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意识比较差,不按规定险种和标准缴纳。二是保险扩面难度大,应参保人员还没有达到全覆盖。部分征地和未征地农民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仍然存在。建筑业、餐饮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者参保率普遍比较低。三是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保险法和有关政策不熟悉,业务不精通,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还不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围绕城市化和“三改一化”的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区农村向城市加快转型的鲜明特征和实施农村“三改一化”试点工作的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切实掌握实情,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从理论和操作层面,认真研究城市化和“三改一化”与社会保险法在政策、制度、待遇等方面存在的衔接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健全保障体系,特别是要在完善养老和医疗政策方面下功夫,建立保障水平与城市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可持续增长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第二,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抓好扩面参保。要坚持把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延伸,不留空白点,确保实现应保尽保。要统筹考虑区整合村队的参保资金问题;引导和把握好未征地撤村村民养老保险问题;密切关注大病救助,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高度重视企业参保,特别是私营个体企业、建筑业和餐饮业参保率低的情况。确保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尽快实现。
第三,围绕社会保险法的贯彻执行,做好法律宣传和执法检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和落实社会保险法作为维护民权、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良好氛围。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按照优质便捷高效和信息化的要求,提高经办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把贯彻社会保险法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形成机制,常抓不懈,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社会保险法全面、深入、持久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