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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甘肃省最基本的省情,扶贫开发是甘肃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2013年9月,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意见》,举全省之力深入实施“1236”行动,坚决打好扶贫攻坚这场硬仗,谱写中国梦的甘肃美好篇章。意见中明确要求强化金融支持和保障,切实做好金融扶贫。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在全省扶贫攻坚推进大会上关于金融扶贫进一步强调要着力在金融资金支撑上实现突破,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加快创新金融产品,有效防控潜在风险,积极构建多元化金融扶贫资金供给保障体系。金融扶贫作为农村扶贫开发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做好金融扶贫对甘肃省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努力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提高对金融扶贫的认识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逐渐成长起来。金融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已经进入到了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各个角落,金融领域中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行业已经成了当代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甘肃省扶贫攻坚的新阶段,首先要认识到金融扶贫的重要性。目前,甘肃省扶贫攻坚,仅靠目前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难以满足扶贫攻坚资金的需要,必须将财政资金和金融资金有机地结合,充分发挥金融资金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形成集中攻坚的强大合力。其次,要正视金融对扶贫支持的不足。从总体上看,甘肃省贫困地区金融服务还远未满足实际需要,其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可贷资金总体规模偏小,农民很难提供有效的担保,农户贷款门槛高、审批程序复杂,农村贷款利率远高于城市,农民利息负担重,产业扶贫受金融服务瓶颈的制约仍然较大等方面。第三,要主动运用金融扶贫这一扶贫有效工具。在利用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农民、农户脱贫致富的同时,更主要的是引导和支持农民、农户和扶贫产业积极主动通过贷款等利用金融工具进行自主性脱贫致富。因此,甘肃省做好金融扶贫,必须不断完善和改进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创新,进一步发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撬动和支撑作用。
建立金融扶贫的机制
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必须建立高效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一是要明确省金融办为金融扶贫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金融扶贫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会同省上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甘肃省推进金融扶贫的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以及相关金融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是根据甘肃省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以及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定甘肃省加快发展金融业,推进金融扶贫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推进甘肃省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支持金融市场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促进金融机构体制建设,牵头拟定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并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四是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参与到甘肃省金融扶贫工作中,促进区域金融扶贫合作,推动甘肃省与内地其他地区开展金融扶贫合作、交流。
发展金融扶贫机构
实施金融扶贫,发展和壮大金融扶贫机构,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是将金融扶贫落到实处是关键。一是发挥在甘国有银行的作用。甘肃省应积极联系争取这些国有银行在支持甘肃省扶贫攻坚中的政策和资金,解决农民、农户、涉农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二是重点发挥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本省金融机构的作用。本省金融机构了解甘肃省情、能够准确把握甘肃省发展的大政方针、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深入实际,切实开展金融扶贫工作。三是积极发展民营银行。甘肃省应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发展农村各类金融和股份制小型金融机构,建立一大批能为农户提供信贷支持的小型金融机构,提供小额贷款,满足农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发挥金融扶贫人才作用
金融业是知识密集、智力密集型的行业。一直以来,制约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因素是金融发展不足、金融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不能满足金融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市场配置金融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中高级管理人才缺乏。甘肃省近年来十分重视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2012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3年7月,甘肃省委组织部,省政府金融办启动了首届金融后备人才培养项目。2012年10月,甘肃省委、省政府邀请中央金融机构选派干部到甘肃挂职首批61名陆续到岗开始工作。甘肃省实施金融扶贫,引进、培养和使用金融人才,发挥金融扶贫人才的作用十分重要。甘肃省应针对金融扶贫,研究提出引进、服务金融扶贫人才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对金融扶贫人才的公共服务,为各类金融机构在甘发展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平台、服务措施。
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创新
开展金融扶贫,必须认真研究国家相关金融政策,积极利用好政策,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创新。具体来看,一是认真落实国办67号文“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探索农村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大力推动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有效解决金融扶贫中贷款抵押物短缺问题。二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增加财政扶贫贴息资金,完善贴息政策,加大贴息力度的办法,健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贫困地区的激励机制,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增加信贷投放,继续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贫困乡村和社区延伸,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三是需要财政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组织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农民提供担保,从而降低贫困地区农民贷款准入门槛,使绝大多数有生产能力的农民能够得到金融的支持,让贷款不再难。四是省金融办牵头组织定期举办甘肃省金融扶贫论坛,邀请省内外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就甘肃省金融扶贫工作进行探讨研究,一方面解决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引起省内外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