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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章制度中清除“原则上”
奚旭初//www.workercn.cn2013-11-01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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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组织部日前下发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新规,其中明确:退出现职、未办退休手续不得在企业兼职。细心的人们发现,中组部2008年的规定是:“退出现职、未办理退休手续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

  两条规定,看似相差无几,其实差异巨大。这巨大差异就在于“原则上”三个字的存废。2008年的文件虽然也规定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但因为规定中有“原则上”三字,留下了制度的“缝隙”,于是“不得兼职”的“原则上”,在具体执行中往往成了干部兼职的“原则下”。

  现实中,人们看到,正因为规章制度上留了一个“原则上”的尾巴,有的官员刚退出现职就到企业走马上任,将在职时构建的关系资源网络连本带利“兑现”。这种现象已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社会影响。现在中组部新规剔除“原则上”,堵严口子,关上边门,还了原则的本来面貌,实为制度建设的正本清源。

  新规剔除“原则上”启示我们,一切规章制度都不能有“原则上”。既称规章,既是制度,就是铁规铁纪,就是只有原则没有“原则上”。当前,许多地方的现有规章制度中,“原则上”的尾巴仍大量存在,有必要用真功夫下大力气予以切除。

  无数事实警示:只要规定或禁令有了“原则上”的“缝隙”,结果就往往是越漏越大的漏洞。因为“原则上”盛行,“原则下”必将泛滥,甚至成了一个潜规则,而最终则会使原则跌倒在“原则上”。

  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政令畅通,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如果说提高执行力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那么从一切规章制度中清除“原则上”,应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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