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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要求,某军分区组建了一支民兵应急分队。经过一段时间的严格训练,这支队伍军容严整,军纪严明,在当地渐渐有了名气。没想到,出名之后便遇到麻烦:地方党政部门组织活动时,总要“借”分队去站岗执勤以壮声威。不去吧,怕人家说不给“面子”;去吧,又耽误正常的教育训练,弄得两头为难。
组建民兵应急分队,主要是为完成森林灭火、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笔者认为,民兵应急分队的任务应归结为两条,即:平时搞好训练,为应急做好充分的准备;急时迅速出击,发挥好突击队作用。可以说,应急分队就像一块“好钢”,一定要用在刀刃上。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让民兵应急分队“锁在深闺人未知”。平时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上有些重大活动、突击任务,民兵应急分队可以参加,这就像部队搞演练一样,能够锻炼队伍,磨练意志,培养作风,为急时应急奠定基础。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度”,既不能什么都不干,也不能什么都去干。什么都不干,时间一长,就可能给地方干部群众造成一种误解,认为这支队伍没什么作用,或作用不大。而如果什么都去干,特别是多是应景动作,势必影响训练;训练搞不好,真的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又何谈“拉得出、用得上”?
一句话:应急分队贵在应急,不能用于“应景”之需。
怎样处理好平时参建与急时应急的关系?作为军分区和人武部的领导,应注意把握好三点:一是要敢于说“不”。对那些不属于应急分队职责范围之内的事,该拒绝的要坚决拒绝,不能因为照顾人情而态度游离,让应急分队去完成“装门面”的任务。二是要集中精力搞好训练,让应急分队成员熟练掌握各种技能,熟练使用各种装备,随时保持“枕戈待旦”的战备状态。三是要搞好协调,经常向党委第一书记和国动委主任汇报应急分队建设情况,主动争取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让他们明白这支力量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从而使应急分队真正成为“抓在手中、用在关键”的力量。
(作者单位:大同军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