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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职业特点创新基层党建工作
蔡慧永//www.workercn.cn2013-12-17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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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对于基层司法机关来说,创新党建工作关键在于立足职业特点、拓宽视野思路,积极探索能够把司法业务要求与党的建设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的党建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从而实现二者的互促共进,夯实党执政的基层基础。近年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突破传统机关党建封闭性、单一性等局限,坚持以内聚合力、外强联系为抓手创新基层党建,取得了明显成效。

  构建符合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基层法院开展党建工作,应抓住党建工作服务于审判工作这一根本,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效对接、深度融合起来。2011年,我们开始推行以“公正、为民、廉洁、活力、和谐”为目标的党支部考评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公正审判、为民司法、廉洁自律、创新活力、内外和谐5个方面的评价指标,较好地体现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质量、司法为民成效、人才培养选拔、廉政信访工作等的紧密结合。同时,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开展“厉莉先锋岗”争创活动,设置结案标兵、调解能手、亲民爱民等10个项目,以司法工作业绩为依据进行评比,通过评比引导党员干警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构建司法人员作风养成机制。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作风问题是基层司法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以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党的十八大代表厉莉学习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了群众观点大讨论、法魂精神研讨等活动,在此基础上构建党员作风养成机制。这一机制强调细节管理,建立了“优善档案”和“瑕疵档案”。前者用于对党员干警工作生活中那些尚未达到立功受奖标准的正面行为及时给予肯定,强化对党员干警作风的正面引导;后者用于对党员干警工作生活中的不当行为及时给予警示,强化对党员干警作风的监督约束。实践证明,这些做法起到了“弘扬优善、消弭瑕疵”的作用,促进了党员干警作风的转变。

  构建开放式学习教育平台。基层党建工作不能关起门来搞,而应打开门来做,这样才能富有生机活力、收到更好成效。对于基层法院来说,坚持开门搞党建,不仅是发扬司法民主、提高司法水平的内在要求,而且有利于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此,我们首先打开党员学习教育的大门,打破体内循环、相对封闭的状态,实现党建资源与社会共享。具体做法是,依托开放式大讲堂,邀请有关专家、先进典型主讲,让党员干警、连心共建党支部成员、社会民众参与,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目前已开办17期。依托司法公益教育服务中心,面向辖区机关、社会团体提供菜单式司法培训,搭建法律志愿者服务对接平台,引导辖区居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构建开放型党员管理与组织评价体系。党员形象怎么样,党建工作做得怎么样,要看内部考核,也要看外部评价。按照开门搞党建的思路,我们积极搭建连心共建联络平台,开展院内院外结对共建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广泛邀请其他部门党支部、党员、群众参与支部活动,实现党员、党支部之间互帮互助。目前,各支部已分别与60多个单位签署了连心共建协议,开展共建活动几十场。同时,改变以往党建评价工作只在内部评议的做法,开展开放式党员、党支部民主评议,将流动党支部党员监督意见、连心共建党支部意见纳入评议内容,推进党务公开,吸引各方面为法院发展建言献策。

  (作者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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