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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自然与文化资源丰富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资源开发热及其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宗教、民族矛盾交织导致的不和谐因素不同程度存在。民族地区树立科学发展观,应具体体现在树立科学的资源生态观、民族宗教观、文化发展观。
树立开发与保护并重的资源生态观。资源富集是民族地区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所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若对资源进行无序过度开发,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树立开发与保护并重的资源观。一是抓好资源开发总体战略设计,强化统筹指挥、长远规划、合理利用、有序开采,着力于资源产品的深加工和产业链的延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二是保护好资源地的群众利益,做到开发一方资源、带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实现资源开发成果共享。三是建立科学的决策管理机制,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综合运用规划、法制、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论证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决策与协调管理机制,真正实现可持续开发和永续利用。民族地区大都地域辽阔,山地、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落后。民族地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必须做好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文章。首先,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控制开发强度,发展绿色经济。其次,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适当退耕还林、还草,增强生态环境的稳固性。再次,建立生态评估、生态补偿等机制。
树立尊重与融合并重的民族宗教观。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民族差异仍将是客观现实,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是基于民族差异和历史传统。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民族发展与民族和谐。实现民族和谐,应树立尊重与融合并重的民族观。所谓尊重,主要体现在承认并正视民族差异,不因民族差异而带有歧视或存有偏见。所谓融合,主要体现在尊重各民族权利地位、文化习俗的同时,着力强化各民族都属于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大团结。同时,很多少数民族有独特的宗教信仰,很多民族地区是宗教色彩浓厚的地区。宗教问题往往和民族问题相交织,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稳定。妥善处理宗教问题,使宗教因素成为促进民族地区稳定发展的力量,必须树立科学的宗教观,在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一切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树立传承与创新并重的文化发展观。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展现了民族地区的独特魅力,构成了民族地区重要的比较优势。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为民族地区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此,应树立传承与创新并重的文化发展观。传承与创新,重点在人,关键在机制,动力在市场。一是建设文化人才队伍,加大对高层次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基层文化骨干、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的培养力度,建立更加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完善文化体制机制,包括文化发展的决策、咨询、激励机制,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机制。三是创新文化走向市场的载体,把尊重艺术规律和遵循市场规律结合起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努力把文化变成产品、把产品变成产业,促进民族地区文化大繁荣、产业大兴旺。
(作者为中共四川省凉山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