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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瓶颈制约 推进扶贫搬迁
——宕昌县易地扶贫搬迁的调查与思考
//www.workercn.cn2014-01-17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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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军平

  陇南是甘肃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在贯彻落实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中,面对诸多制约因素,如何破解易地扶贫搬迁难,成为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为此,我们围绕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这一主题,于近期深入宕昌县四和村、大河坝村、寺卜寨村等易地扶贫搬迁点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走访座谈,我们感到,易地扶贫搬迁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护了迁出地生态环境,拓宽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空间,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出行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成家难、增收难”等难题,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同时,我们也感到,随着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启动实施,贫困群众“搬迁难”的问题将日益突出,一些制约因素如不加以突破,一些保障措施如不及时跟进,将势必影响到后续工作进程。对此,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重点突破。

  一、 宕昌县易地扶贫搬迁的制约因素

  一是选点条件。在安置方式上,省《指导意见》(甘政发〔2013〕78号)要求,从山梁沟壑区、深山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川地及塬台地集中安置,并规定每个安置点人数一般要达到200人以上。由于宕昌县河谷地和塬台地较少,适宜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域十分有限,从而增大了选择安置区的工作难度。

  二是耕地红线。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同时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在2013-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宕昌县拟搬迁4379户20069人,如按户均2分宅基地来算,仅此就需800多亩土地。由于当地占补平衡中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少,国有未利用土地更少,加之农税提留减免后,一些农户宁愿土地被撂荒,也不愿流转给别人,使“找地难”成为制约易地扶贫搬迁的最大“瓶颈”。

  三是经费短缺。2013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由人均5000元提高到6000元,省级配套资金人均2000元,每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500元,按5口之家来算,每户政策性补助5万余元,加上省财政提供的每户为期3年的5万元全额贴息贷款,5口之家可用于建房和基建经费近10万元。但由于近年建材价格和人工费用不断上涨,宕昌县农村易地建房户均需12万元左右,再加上购买宅基地和添置必要的家具等,需个人负担的差额部分成为贫困群众不可承受之重。

  四是依赖思想。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强、协调难度大,需要各级干部主动作为和搬迁群众积极配合。然而,一些部门和基层的同志满足于摆困难和提问题,靠上级政策推动,坐等上级资金支持,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部分群众颠倒了主体与主导的关系,把易地扶贫搬迁看成党和政府的事,期望政府大包大揽,“等、靠、要”思想严重。

  五是畏难情绪。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上,一些同志存有明显的畏难情绪。有的过分强调客观困难,过分夸大工作难度,想干得成的办法少,找干不成的理由多;有的认为搬迁任务大,安置空间小,资金难筹措,群众难发动,承诺难兑现,对能否完成后续搬迁任务心中无数、缺乏信心;有的深感“独木难撑千斤重”,期望相关部门能共担责任。

  二、宕昌县易地扶贫搬迁的几点启示

  启示一: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应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在甘江头乡四和村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宕昌县从当地山大沟深坡陡、自然灾害频繁的实际出发,坚持宜近则近,宜远则远,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分则分,宜合则合的选点原则,让安置区尽量靠近公路村镇,尽可能避开河道、滑坡体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区,兼顾了容量、生态和避险的要求,通过跨乡联建,集中安置了新寨、两河口,甘江头、临江铺等四个乡240户无法就地重建的受灾群众。这就启示我们,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不能“一刀切”,只有坚持因地制宜,才能破解“适合地域少”的难题。

  启示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应用足用活政策,节约高效用地,不能“摊大饼”。在何家堡乡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邻近城区的而信、塔地山两村群众愿下山、进城、上楼,过上城市人的生活,并数次到县上表达搬迁诉求。对此,乡上领导打算把而信村山脚下近百亩河滩地进行开发整理,建成能容纳数千人的安居小区,这样既能解决本乡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能吸纳其他乡镇愿“一步到位”的易地搬迁群众。这就启示我们,只有节约高效用地,才能破解“建房用地缺”的难题。

  启示三: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应整合公共资源,降低搬迁成本,不能“撒胡椒”。在南河乡寺卜寨搬迁点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宕昌县依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帮扶、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了通村道路、危房改造、以工代赈、整村推进、退耕还林、国土整治等项目资金,把一度贫困落后的寺卜寨建成了集小康住宅、活动广场、村内小学、卫生厕所、暖棚养畜等为一体的生态文明新村。这就启示我们,只有最大限度地降低搬迁成本,才能破解“群众负担重”的难题。

  启示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应尊重群众意愿,搞好示范引导,不能“硬强迫”。在新城子乡大河坝村柳林易地搬迁点调研中,我们了解到,2007年,该搬迁点仅有54户从高山区搬迁下来的群众,后来乡上通过修泄洪渠道、建五保家园和办便民超市等,改善了安置点居住环境和发展条件,目前该点已吸引32户周边林缘区群众“自费落户”。这就启示我们,只有搞好示范引导,才能破解“群众被动搬”的难题。

  启示五: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应靠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不能“跳独舞”。在座谈讨论中,我们了解到,一些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存有内容不熟、职责不清、各自为政的问题,甚至认为易地扶贫搬迁是主要领导的事、是发改部门的事。对此,宕昌县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靠实了水、电、路、房等配套建设工作责任,从而克服了推诿扯皮现象。这就启示我们,只有加强部门协作,才能破解“团队精神差”的难题。

  三、 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在搬迁目的上,要着眼便民富民,把着力点放在群众安居乐业和后续发展上。搬迁是手段,富民是目的。对此,要克服“为搬而搬”的思想,利用我市交通条件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发展机遇,做好安置点的布局规划,引导贫困群众向城镇靠拢,向产业园区集聚。对于整村易地扶贫搬迁的,要适时剪断与迁出地的“脐带”,着力改善安置区基础条件,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谨防“二次搬迁”。

  (二)在搬迁任务上,要着眼应搬尽搬,把有强烈搬迁意愿的群众尽可能纳入“总盘子”。易地扶贫搬迁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对此,要克服“量小担轻”的思想,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把那些居住在高寒边远山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脱贫致富奔小康无望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受滑坡体、泥石流、尾矿库威胁区域的群众尽可能纳入未来规划的“总盘子”,在时机和条件成熟时,分期分批加以搬迁。

  (三)在搬迁对象上,要着眼屏障建设,把林缘区贫困群众同步纳入搬迁范围。据了解,省上安排易地搬迁项目时,把生态移民搬迁任务主要放在河西地区,而陇南则以贫困搬迁和避险搬迁为主。对此,要克服“机械照搬”的思想,体谅林缘区贫困群众的困难和苦衷,把他们争取同步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不因政策原因使其成为被“遗忘的群体”。

  (四)在搬迁方法上,要着眼借石攻玉,把市县区相关部门同志派到陕南等地考察学习。在易地扶贫搬迁上,陕南等地力度大、措施实、方法活、效果好,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对此,要克服“自我满足”的思想,把市县区相关部门的同志派到陕南等地考察学习,以开阔眼界、转变观念、借鉴经验、为我所用,推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五)在搬迁实施上,要着眼统筹协调,把县区长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省《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县区长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一责任人”。对此,要克服“虚以应付”的思想,建立“市州协调,县区负责,乡抓落实,移民到村,责任到户,搬迁到人”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把易地搬迁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各级政府的重点督办事项,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作者系陇南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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