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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少数人靠觉悟,多数人靠制度。”如果外在的制度转化为内在的遵从,那么,我们所付出的管理成本就会降低,治理效果却会更好。这种对规则制度的敬畏与遵从,用百姓的话来说就是讲规矩。
60多年前,中国共产党人“进京赶考”前,在西柏坡定下了六条规矩。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感慨地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并告诫全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这样的话语,值得党员干部警醒。
“没有纪律的队伍是不可能有战斗力的,纪律是胜利之母”。面对各种考验,我们拿什么去“赶考”?首先就是要立规矩、守纪律。我们党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推进八项规定成为“铁八条”,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制度刚性,不断编密织牢抵制歪风邪气的制度之网,为的就是强化各级干部的“规矩意识”,以清风正气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在规矩的硬约束面前,不少干部改变作风,增强了规矩意识。但也有一些干部,至今仍然没有主动寻求改变。或感慨“为官不易”,或感到不习惯,或把约束看成一时的“紧箍咒”,其结果就是工作生活搞得纠结而“拧巴”。还有的偷偷应约去私人会所“灯红酒绿”一番。规矩没有了分量,制度失去了刚性,品行放弃了坚持,就会产生“温水效应”,最终滑向深渊,铸成大错。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矩如同杯子,干部的政治生命如同水。杯子漏了,水迟早是要漏光的。一些人在公款吃喝花费等方面随心所欲,看似很滋润惬意,却招来群众冷眼侧目,更辜负了党的重托。在奢侈浪费、迎来送往、年货节礼、奢华享乐等方面立规矩、定制度,为的就是把漏洞堵上,涵养群众信任。也只有这样,各级干部才有良好环境,去清清白白地做人,平静如水地干事。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规矩意识不仅是一种政治觉悟,更是一种现代治理素养。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迫切要求我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矩意识,就是法治意识的基础。处处不讲规矩,治理往往就会失序。事事不守规则,法治就是镜花水月。如果对约束自己的规矩都去突破,那么面对规范制度,就会因觉得“束手束脚”而出格变通。如果只想当“手电筒”,用规矩“照”别人不“照”自己,最终就会凌驾于规矩之上。这样的干部,又怎么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也终将被群众唾弃、被时代抛弃。
有人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将一只凶猛的鲨鱼和一群热带鱼放在同一个池子,然后用强化玻璃隔开。起初,鲨鱼不断冲撞那块看不到的玻璃。尽管这边并不缺少食物,但它尝试突破每个角落去吞噬美味。后来,鲨鱼不再冲撞那块玻璃了。再后来,实验人员将玻璃取走,但鲨鱼却不再越过去。这个故事有很多隐喻。而从建立规矩意识的角度看,它告诉我们,抵制诱惑只是一开始有点难,坚持下去就会顺理成章。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坚持慎思、慎微、慎初、慎独,养成了规矩意识,即使抽走那块规矩的“玻璃”,每天也会自由地生活、快乐地工作,臻于“随心所欲,不逾矩”之境,也必能干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