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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双重职责,既是活动的参与者,又是活动的监督者、推动者和保障者。要结合纪检监察职能,把握角色定位,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本系统活动开展的同时,履行好监督职责,做好“三员”,助推群众路线“落地”基层。
当好“引导员”。“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投身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党员干部的“排头兵”,带好头、做表率。把加强自身建设贯穿活动始终,以更严的标准,建设一支过硬的队伍。突出问题查改,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约谈、网络建言等形式,广泛征集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四风”问题建议,将问题全部分类建立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进行“销号整改”。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采用编发廉政手机报、举办廉政党课、开展廉政知识测试、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防线,助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当好“监督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四风”问题。一方面,开展自我“亮剑”,随机抽取10名县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工作纪律和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突击检查。另一方面,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聚拢拳头狠抓全县“四风”问题。整合县纪检监察、县软建办、政(行)风监督员、隐形监督员等多方力量,采用不固定人员、时间、形式、车辆等“四个不固定”方式,重点对全县作风不实、执行不力、服务不优、有诺不践、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明察暗访,动态巡查,实时监督,对违反作风建设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上查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使纪律规定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当好“护航员”。要当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护航员”,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具体问题抓起,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群众诉求快办机制,对群众反映诉求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凡有群众举报的,都及时受理;凡有具体线索的,都认真核实;凡有违纪违规的,都严肃处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重点筛选全县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突出的六大类问题,由县纪委牵头开展专项行动,以严格的督查问责,倒逼作风建设进一步好转。
(作者为涟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