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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审计”要硬起来
屠海鸣//www.workercn.cn2014-08-14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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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江泽慧率全国政协“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调研组来沪调研。期间,在与上海市政协委员进行专题座谈时,笔者在发言时提到一个建议,那就是“在各地党政领导离任时,应进行生态环境审计或评估”。最近,从四川省绵阳市传来消息,该地启动了在“一把手”离任时,将对其任职前后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对比考评的政策,使生态文明建设真正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毫无疑问,此举肯定会获得舆论的一片“点赞”。大多数人会认为,对官员离任进行“生态审计”,是对长期以来“唯GDP增速论英雄”的又一次纠偏,其示范价值不可低估。

  长期以来,GDP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发展水平的单一经济指标,是地方政府官员眼中的“指挥棒”。这种只顾把经济搞上去,却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换来的只是“经济账”上的“金玉其外”,“生态账”上的“败絮其中”;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这样获得的政绩也不过是“眼前政绩”,留给后辈的却是沉重的“生态债”。这样的做法绝算不上是科学发展。

  建立“离任审计‘生态账’”制度,就是对离任领导干部在审计“经济账”的同时,也要审计“生态账”。这种全新的制度性探索,既是对离任审计职责的修补与完善,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条有效的现实路径。目前各地方实行的离任审计,主要是经济责任审计,如有无因重大决策使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有无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的行为,有无违反财政、财务收支纪律的其他行为等。至于干部在任期内当地环境是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还是趋于恶化与破坏,通常并不在审计之列。

  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问题频频曝光,矛头直指政府管理不力、监督失职。在此大背景下,对领导干部就任前和任期内生态环境情况进行评分,不仅可以更加科学、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从政得失,转变地方官员的政绩观,还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可谓是一项“得民声、体民意”的做法,是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践行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目标愿景的重要手段。

  不过,笔者在称赞之余,还有些担忧:“生态审计”能否达到民众预期,还有待观察。

  从笔者于绵阳了解的情况看,虽有32项指标考核对比干部任职前后环境质量,但审计结果如何使用,上级部门并没有提及。四川省环保厅一位官员表示,若审计结果为生态环境恶化,市委、市政府可对离任干部进行“约谈,促使其认识到在任期间的生态业绩不佳,在新岗位上应重视提高生态业绩。组织部门对离任干部另有任用时,要将其生态业绩纳入考虑”。这样的设定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还有不少距离。

  笔者认为,官员离任审计,在算清“生态账”的同时,问责必须跟上。生态环境损害的最大特性,是一旦遭到损坏,往往难以弥补或者说弥补成本很高。因此,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必须“零容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如果仅是“约谈”、“重视”、“纳入考虑”,不免让人们对“生态审计”的实效抱怀疑态度。并且,考虑到生态环境的损害在短期内不易立竿见影显现的特性,问责还应“终身追究”。如此,方能让“生态审计”成为官员头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不仅如此。问责的意义,应该是对于离任官员形成一种警示氛围,以儆效尤。毕竟,“生态审计”只是一种事后监督,对环境的损害已然造成。如果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或行政效力,是对官员惩处的重要依据,这就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倒逼官员在任期内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特别是,如果能把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任前实绩结合起来,亦可以作为防止官员“带病提拔”的又一个前置条件。

  总之,对离任官员进行任期“生态审计”固然值得称道,但严格的问责必须同时跟上。否则,仅仅满足于通报、约谈,“生态审计”的功效还得打一个折扣。

  (作者系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侨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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