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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这充分表明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预防腐败,必须紧紧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
权力过分集中、缺少制约和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制约和监督权力,必须加快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强化权力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行使。
一是遵循“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
逐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防止国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权力失控。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手中掌握关键、重要的权力。防止权力失控,必须在优化结构、科学分解权力、有效制约权力上下功夫。要优化权力结构,使权力的分配更加合理,配置更加科学,从根本上改变少数人或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要科学分解权力,变“专权”为“分权”,改变权力划分过分集中的状况。要有效制约权力,对主要负责人的权力要有制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制约,进而形成对权力制约机制。
二是加强对重大决策的监督,防止国企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的决策失误
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决策行为。应当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论证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决策的规划和程序,决策结果的公开方式,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办法,防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是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规范国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行为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行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广大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针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有关从政行为准则。通过不断完善巡视工作、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企业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配套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从而,充分发挥自上而下监督的独特作用。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问题。
四是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监督必须突出重点
坚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作为重点,放在监督内容的首位。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情况作为今后监督的主要内容;继续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国有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相当于一部庞大的机器在运转,监督也应当做到日检月修,面面俱到,但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所以更应该抓住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强化监督。目前,国有企业的人事权、财产权、物资权、供应权、销售权等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一些环节和部位应该是进行制约和监督的重点,对每一环节,制定出权限范围、运行流程、监督部门和监督责任人员,严格做到时时监督、事事监督,使重点权力规范运行,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避免腐败现象发生。
六是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监督主体指的是监督者,监督客体指的是被监督者,目前,国有企业监督主体有上级领导、机关部门和职工群众;企业内部有党委、纪委、职工代表、股东代表、监事会、审计、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等;外部有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等。哪一环节、哪一部位出现问题,应属于谁的责任,除对出现问题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惩处外,还应对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使凡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和人员积极监督,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形成监督主体相互促进、密切结合、成果共享的有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