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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罗马尼亚总理维克托—维奥雷尔·蓬塔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3年11月25日至28日对罗马尼亚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双方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了友好、坦诚和富有建设性的会谈,达成广泛共识。双方高度评价访问成果,认为此访对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双边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共同发表声明如下:
一、建交64年来,中罗关系一直顺利发展,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两国始终从战略高度看待和发展双边关系,相互视为好朋友和真诚的好伙伴,积极开展互利合作。中罗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堪称当前国家间关系的典范。
二、双方认为,无论国际和各自国内形势如何变化,中罗传统友谊始终得到两国和两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广泛支持,是两国人民的共同财富,也是两国在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框架内巩固政治对话和经贸务实合作、深化人文交流的坚实基础。
三、双方重申,尊重对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是中罗传统友好的应有之义。罗方将一如既往地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统一大业。中方对此表示高度赞赏。
四、双方认为,两国人民都致力于通过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实现国家和民族富强,并在这一进程中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罗方高度评价中国近几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支持中方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中方高度赞赏罗马尼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
五、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深化中罗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愿望和根本利益,双方将在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则下,丰富中罗传统友谊内涵,进一步发展互利共赢合作,促进两国共同繁荣。
六、双方强调,2014年是两国建交65周年和建立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10周年,是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时刻。两国决定以此为契机,促进双方政治、经贸、人文等领域合作,致力于将双边关系提升至更高水平。
七、双方强调,高层政治对话对加深两国相互理解与信任、推动双边关系不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双方将密切两国高层往来,利用国际会议等场合,就两国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看法。
八、双方认为,应继续深化在经贸、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农业、科技、信息通信、环保、旅游等领域合作,对此访期间签署多项旨在落实合作共同目标的双边文件表示满意。双方将采取必要措施,推动两国企业切实用好两国经济发展规划带来的各种合作条件和可能。
九、罗方欢迎中国企业参与罗各领域投资项目,将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为其发展提供公平环境。中方对罗方实施简化中方商务人员赴罗签证措施表示高度赞赏,将继续支持中国企业赴罗投资兴业,鼓励罗马尼亚企业积极参与中国的发展建设。
十、双方同意继续发挥两国政府间经济联委会的协调指导作用,特别是加强联委会下设的基础设施工作小组的作用,为两国企业间的务实合作创造友好条件。
十一、双方一致认为,加强人文交流是增进相互理解和促进双边关系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双方将加大投入,支持相关组织和机构开展直接合作,以加强和丰富两国文化、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科研等领域关系。两国将在2014年这一重要年份举行一系列活动,包括推动专家学者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开展交流,设立青年创新夏令营和智库联络网,举办电影节和艺术节等。
十二、双方一致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为双边关系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新机遇。这一合作符合中国与中东欧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有助于推进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各领域合作,促进中欧关系全面、均衡发展。中方高度评价罗方支持和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赞赏罗方为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十三、双方认为,中欧都是国际舞台上的重要战略力量,是推动世界和平、繁荣与稳定,应对全球性挑战的重要合作伙伴。双方支持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壮大,高兴地看到第十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取得的成果,并决定为促进中欧关系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中方高度评价罗马尼亚在欧盟及中欧关系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十四、双方认为,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性、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各种问题和挑战也层出不穷。在新形势下,各方应加强沟通协调和务实合作,为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作出贡献。
十五、双方重申,将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双方支持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具广泛代表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妥善应对一切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挑战方面承担核心责任。双方支持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加强合作。
十六、双方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愿加强两国反恐合作,并共同推动国际反恐合作。双方还将继续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加强合作。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11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