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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破浪正当时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万俊人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万俊人现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清华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以及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之伦理学首席专家召集人。主要从事伦理学、政治哲学、社会文化批评等研究,是我国著名的伦理学专家。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伟大国家,是应有的国家伦理;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是应有的社会伦理;崇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精神,是公民应有的美德伦理。
■中华文化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数不胜数,表现方式也丰富多彩,对于我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然具有借鉴作用。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修身教育的根本任务,让孩子们熟读并记住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他们在核心价值观沐浴下健康成长。
■特约撰稿 王如
今年“五四”青年节,习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了关于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讲话。如何深入理解讲话的精神,从知与行的角度,发掘每个人心底蕴藏的道德意愿和道德情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每个人的自觉意识、外化为每个人的行为规范呢?笔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我国著名伦理学家万俊人教授。
核心价值观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王如:习总书记说“核心价值观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怎样理解这句话,如何理解核心价值、传统文化以及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
万俊人:核心价值观是人类社会的精神支柱,关乎社会的行为准则、品德规范、根本理想和民族的精神品格,贯通民族、国家、社会和全体国民的精神理想。伦理是指人与人相处、人与社会相处、人与国家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伦理学则是关于道德的起源和发展,以及人的行为准则和人际、群际、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学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了伦理学所要探究的全部内容。很难设想,如果每个公民严重缺乏甚至没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品质,如果社会严重缺乏甚至没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基本秩序,我们如何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伟大国家?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伟大国家,国家怎么有能力去实现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又怎么会激发每个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美德精神呢?因此,这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伟大国家,是应有的国家伦理;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是应有的社会伦理;崇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精神,是公民应有的美德伦理。儒家有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方针:认为刑罚只能使人避免犯罪,却不能使人懂得犯罪可耻的道理;而道德教化比刑罚更高明,既能使人循规蹈矩,又能使人有知耻之心。这反映了道德在治理国家时有不同于法制的特点。法能治人但治不了人心,道德教化却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我赞成儒家的这一主张,因为它与我们现在所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好契合。把立法治国与道德教化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够树立正确导向,完善法律约束,从而达到风清气正、长治久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