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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左二)深入广西百色市包案下访化解矛盾。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
1月2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95.13%的通过率通过大会审议,通过率连年创新高。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司法机关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作为行使审判职能的司法机关,怎样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广西加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3月5日,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
坚持依法履职
促进司法公正
记者:人民法院保障司法公正的根本在于依法履职,依法处理好各类诉讼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过去一年,广西各级法院是如何立足于自身职能定位,坚持依法履职,结合实际最大限度地促进司法公正的?
罗殿龙:依法履职是司法公正的根本。所有的司法理念、工作思路和改革举措,最终都要靠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来检验,都要靠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与认同程度来检验。2013年,广西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2667件,审结282372件。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区各级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决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犯罪案件32119件,判处罪犯40741人。特别是妥善审理了梧州岑瑞意等63人、天等余峰等11人涉黑大案、“6·13南宁市友爱立交聚众滋事事件”等群体恶性案件,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针对境内外把广西作为毒品输送贩卖和销售通道的严峻形势,全区法院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公布十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公开审理备受社会关注的涉案金额4.8亿元、被害17万人、遍及全国26个省市的赵德强、吴福春、王立群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依法妥善审理广西龙江河镉污染系列案、贺江水污染案件,及时向媒体发布案件审判情况,使案件审判达到最佳效果。
强化行政审判,推动依法治桂。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协调机制,依托沟通协调平台加强行政协调,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68件,行政协调和解、撤诉516件。积极延伸服务职能,发布行政审判司法审查年度报告、国家赔偿审判审查报告,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加强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全面推行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推动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与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等10个单位联合出台司法赔偿联动机制工作规则,建立司法赔偿联动机制,依法高效处理自治区政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司法赔偿纠纷。
加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化解纠纷。将“案结事了人和”作为执法办案的目标追求,坚持调判并重有效化解矛盾,2013年以来调解一审民商事案件110417件,调撤率67.11%。对重大敏感案件加强涉案风险评估,积极开展巡回听证、阳光听证,化解当事人心结,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询问听证率达70%。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推广领导包案、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等有效做法,回应群众诉求,促进涉诉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张德江、孟建柱等中央领导批示督办的防城港市防城区仙星建筑工程公司申诉案等一大批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全区法院处理来信来访14519件次,同比下降24.99%,涉诉信访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领导的批示肯定。
严格司法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大力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司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推广全区三级法院共用共享的审判管理系统,全区法院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共录入案件801535件,签发法律文书529673份,信息化数据管理中心初步建成,业务数据采集、案件动态分析、质效综合评估日趋精准。信息化建设在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上介绍经验。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每季度通报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加强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提高案件质量长效机制。严密防范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责任关,2013年,自治区高级法院死刑案件核准率继续在全国保持较高水平。
强化司法为民
保障服务民生
记者: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人心。民生问题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大问题之一,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生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广西各级法院是怎样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的?
罗殿龙: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法院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人民法院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一年来,广西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着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公正、高效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变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共审结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79115件,盘活涉诉资产205.58亿元,有力维护了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得到自治区主席陈武的批示肯定,我作为自治区高院院长联系的北海神华电厂项目各项工作推进迅速,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成功举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司法界之间的合作交流。全年共审结涉外民商事(含海事海商)案件64件,办理、协调涉外送达、取证82件;审理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138件,开展港澳台司法协助,办理、协调涉港澳台送达、取证等司法事务525件,促进两岸四地经贸交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活动,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28件,公布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助推广西产业创新和文化发展繁荣。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坚持审判工作的群众路线,维民权、解民忧、护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当前社会反映“立案难”的若干意见》,提出38条改进措施,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工作日不间断立案等措施,解决群众关注的立案难问题。全年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权属侵权纠纷等一审涉民生民事案件74861件,同比增长5.4%。在全区各级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359个,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全国妇联和外交部充分肯定并组织外国记者团参观报道。以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作为清理重点,集中开展涉民生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其中,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36件,为近万名劳动者讨回血汗钱。广西法院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缓、减、免收诉讼费3261.2万元,同比上升27.1%,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