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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纠纷化解网络。加强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以“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在边远山区恢复、新建人民法庭36个,发挥人民法庭接近基层、了解民情的优势,强化人民法庭在解决基层民间纠纷中的作用。深入推进“无诉社区、村屯、边境”创建活动,便民诉讼网络进一步健全。梧州市法院创建“无诉社区”、北海海事法院创建“无诉港区”、百色市法院设立“驻村法官工作室”、防城港市法院设立驻边贸调解室、驻边境村屯调解联络点,部分基层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诉讼联络员”,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日趋完善,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玉林市“五位一体、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模式、梧州市万秀区法院设立“法官社区服务室”,创新基层“无诉社区”创建模式,得到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的充分肯定。
深入改革创新
完善审判机制
记者:创新是推进工作的一种动力。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区法院开展“改革创新年”主题活动。在具体实践中,广西是如何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创新,摸索符合广西实际的司法审判新路子的?
罗殿龙: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显示出了资本主义司法制度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大力推进司法体制、工作机制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去年,我们在全区法院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重点推进15项工作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强管理促公正树公信。
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注重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了党委政法委领导协调、定期例会、复杂疑难案情研判、重大案件指挥调度等工作制度,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据不完全统计,试点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出面协调执结重大典型案件431件,执结标的1.92亿元。积极稳妥推进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权改革,明确执行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点对点”集中查询系统,完善协助执行体系和执行联动机制,初步实现查控一体化,系统运行10个多月以来,共查询账户127509个,查询到资金12.95亿多元,涉及被执行人17520余人,涉及案件11342件。综合运用公示曝光、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以及拘留、刑事追诉等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去年共执结案件35376件,同比增长 20.86%。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北京视频连线广西执行现场并给予高度肯定,勉励广西继续“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全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供更多的新鲜的经验。”
优化审判职权配置。健全完善以审判执行流程、质量效率管理和绩效考核考评为主的审判管理体系,合理配置审判管理权限,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审判力量,提高审执效率,减轻群众讼累。开展审判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强化合议庭职责,建立以审判长为主体,其他法官和辅助人员配合,高度专业化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推动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试点工作,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及时有效公正地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开民商事小额速裁工作,加快立案、审判节奏,审理模式更为灵活便民。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刑事和解司法联动机制,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审理效率和效果。南宁法院适用轻案快办机制审理案件当庭宣判率达97%以上,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到10天,大部分法院“轻案”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重点抓好“阳光司法”十四项配套制度的落实,打造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司法透明度不断提高。2013年9月,最高法院确定广西高院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是民族地区唯一的一个高级法院。建成启用广西法院裁判文书专网,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2.8万份。全区128个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高院官方微博“八桂法苑”获“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奖”、“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推进阳光拍卖,构建“制度建设+网络平台+高标准拍卖场所+现场网上同步联拍”的“广西模式”,有效预防司法拍卖腐败现象发生。去年全区法院委托司法拍卖案件数746件次,涉讼资产标的额55.39亿元。
深化联动司法。出台《关于规范联动司法的指导意见》,加强联动机制的督促落实,强化联动实际效果。深入拓展联动司法工作网络,把参与联动司法网络的自治区部门扩大到28个。年内与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签署协作备忘录,建立涉知识产权案件合作协调机制,为广西创新和新兴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与广西保险监管局、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调判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与司法审判的对接;与工商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立消费纠纷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合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检察院等10个单位联合建立司法赔偿联动机制。加强跨区域法院相互协作,与邻省法院建立接边法院、法庭联系会议制度。在云桂两省15个海事单位设立诉前联调工作站,加强与海事行政职能部门的协调,妥善审理海事案件。
践行群众路线
提升队伍素质
记者: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基和灵魂。当前,人民法院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任务繁重而艰巨。广西在着力提升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方面有哪些举措?
罗殿龙:加强队伍建设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必须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广西各级法院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努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去年,全区法院有53个集体和47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整风的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四风”、“六病”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司法工作中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5项具体措施,对办公室超标等问题,高院领导带头进行整改,带动全区法院干警在最短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毕。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机关财务管理、机关会议经费管理、接待费分配规定等多项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出台《关于集中整治法院“四风”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落实措施》、《关于建立“转作风、走基层、访民情”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增进群众感情,领导班子作风明显改进。高院党组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要求,主动回应群众呼声,以实干精神解决问题,认真开好为民务实清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得到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
狠抓业务学习培训。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开设法官骨干培训、预备法官培训班、专项业务研讨班、法官讲坛等,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努力培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法官讲坛21期,培训3万多人次。邀请最高法院讲师团到广西授课,开阔干警思维和视野。根据最高法院及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选送厅级领导干部7人次、处级干部43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35人次参加上级培训,有效提高了干部队伍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实行多岗交流锻炼。研究出台了高院机关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2013年共轮岗交流干部15人。选派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到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办公室挂职锻炼;继续选派3名同志担任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和邦村、太平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6名干部担任“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队员;选派6名干部到下级法院挂职锻炼。促进干部接地气、扩眼界、增才干。
强化作风廉政建设。组织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自治区党委30项具体要求,研究制定自治区高级法院15项落实措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加强专项督查、明查暗访,去年自治区高院开展巡查回访5次,暗访中院7个、基层法院23个、人民法庭10个,及时通报和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庭审不规范、用语不文明等不良作风明显改观。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防止干扰执法办案、“五个严禁”、法官任职回避等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落实,开展违规配置使用公车和违规经商营利专项治理、会员卡专项清退、“三公”经费清理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制度反腐”,出台廉政建设“六个一律”规定,对违法违纪人员一律停职审查;建立健全案件责任倒查、执法监督员、审务督查、廉政监察、随案廉政监督卡等制度,形成较为健全的预防和处置腐败的制度体系。
发挥审判职能
主动服务大局
记者:当前,法治中国建设进入新阶段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形势任务的新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法院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信息技术革命与新媒体环境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结合广西的实际,应该怎样做好下一步的法院工作?
罗殿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蓝图,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近期,中央、自治区和最高法院先后召开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院院长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目标和新任务。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广西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过硬政法干部队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开创广西政法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新形势下广西法院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做什么、怎么做,讲的非常透彻,旗帜鲜明,切中要害,澄清了思想认识,指明了目标方向。2014年,我们将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积极负责的担当,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成效。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服务保障广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二是在司法公信上要有新提升。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和公平正义理念,强化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三是在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举措。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四是在司法改革上要有新突破。把握好中央推进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尊重司法规律,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重点是继续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司法公开改革试点工作,抓出新的成效。五是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面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司法作风,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严格的管理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提升司法水平和形象。六是在基层基础工作上要有新发展。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加大监督、指导和支持力度,强化基层化解矛盾职能作用,激发基层创新发展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