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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文:将朴实的爱国热情转化为自觉的爱国行动
——访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赵连文
//www.workercn.cn2014-04-30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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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贺新

  爱国,是千百年传承下来的每个人对自己祖国的一种热烈的爱的情感。世界上许多民族和国家都把爱国作为核心价值。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爱国传统。从“位卑未敢忘忧国”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是强烈的爱国情怀的体现。爱国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记者就如何培育和弘扬民众的爱国主义情感,并将这种伟大情感转化为理性的爱国意识和自觉的爱国行动等问题,采访了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赵连文教授。

  爱国是每个人能否成为合格、合法“公民”的先决性社会条件

  记者:一说到“爱国”两个字,相信每个国人都会有激情澎湃的感觉,它的确是每个国人骨子里与生俱来的、深深藏着的那股对国家最质朴的忠诚。那么,从理性的角度来解释,“爱国”这种情感是怎样形成的?又该如何理解呢?

  赵连文:从公民个体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的角度来讲,“爱国”体现的是一种具体的和首要的积极态度与价值理念,是每一个个体的人能否成为合格、合法“公民”的先决性社会条件。就是说,每一个个体的人要成为一个现实而合格合法的社会性(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公民”,除了年龄的增长和生理上、心理上、精神上的发育成熟等“自然禀赋”(实际上,也并非是完全的自然禀赋)的因素之外,最重要的先决条件和社会因素,就是必须符合政治学意义上的“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条件或构成要件的规定。只有那些符合现行国家或国度规定的“公民”条件或构成要件的个体,才能成为“该国家”、“该国度”现实而合法、合格的“公民”个体存在着并进行着现实的社会活动与个体活动,如婚姻、就学、就业等。由此,每一个个体的人,必然也必须对该国家、该国度选择一种积极的“爱国”心态并作为核心价值观。

  从每一个个体的“人”的生长过程、成长过程,从“国”与“家”的相互关系,从传统的“忠”、“孝”文化以及“国”、“家”两个字的字形结构、字面含义等三个角度来讲,“国家”均处于首要的先决的地位,对个体的人的存在与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积极的“促进”或者消极的“限制”性的作用。如前所述,每一个现实的个体——人的生成和成长过程,无一例外地必须首先符合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教育法、就业法、宪法等强制性行为规范的规定,就是说,每一个现实的人从其在母体内妊娠成形,到出生、成长、就学、就业、结婚、生育、繁衍生息等“一辈子”的所有环节和过程,都无一例外地要遵循着“个体、家庭、家族、宗族、氏族、种族、民族或族群”等血缘关系为纽带与遗传基因为路径的“自然禀赋”的逻辑顺序和遵循着“政策与法律,道德与伦理”等社会和国家这两个实体所制定的强制性行为规范与习俗风尚所形成的自律性行为规范的约束性发展次序(逻辑体系),因此,是否对每个个体存在与发展的这个血缘关系为纽带的逻辑路径和“国家”、“社会”这个社会性、历史性的逻辑路径,从主观心理上、情感选择上、精神信仰上予以认可、认同进而达到“热爱”的凝聚向心状态,自然而然地会成为价值观的一种首选标准;再就是从“国、家”二字的相互关系和传统文化的角度来讲,也应该如此。正如古人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由此可引申为:国之不存,家何焉附?如果从“国”、“家”二字的字形结构和字面含义上讲,“国”,“國”,即国境、国门内所有的要素皆为“宝玉”、“领域”、“王土”也,所以,一旦“国家有难”,必然有“匹夫有责”的不二选择。“家”,即屋檐、上苍下面的生灵,必然依赖屋檐、上苍的庇佑、保护才得以御寒、栖息与生存,因而,每个人必然对庇佑、保护我们的屋檐、上苍和栖息地,进而引申为对生我、养我的父母,土地,资源,环境,地球,太阳等生存条件心存感激与报恩之心,报效之念,必然衍生出对父母等长辈“尽孝”,对庇佑、保护“家”的“国”、人们的栖息地的“国”,必然“尽忠”的中华传统忠孝文化。是故,每个人对待国家的态度,即是否“爱国”也就必然会作为价值观、人生观衡量的首选标准,成为理所当然的核心价值观。

  培育与践行爱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记者:爱国,对于个人来说,是种无法割舍的情感,深深根植于每个人的血脉之中。那么,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们该如何理性对待这种情感,让它发挥出民族共同体的精神纽带作用,把它转化为自觉的爱国行动,从而实现我们伟大民族的复兴呢?

  赵连文:爱国是一种激情,更需要理性。在法律的框架下,在道德的范畴内,以国家和民族的核心利益为着眼点,合法有序地表达,就是理性。没有节制的爱国热情是盲目的,盲目的情感就可能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甚至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做出令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来。对于我们普通的公民而言,要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坚守岗位的动力,做好本职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踏实勤恳地为社会创造价值,这才是最好的爱国方式,这才是一个崛起中的民族应有的理性与智慧。

  对于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来说,爱国就是热爱祖国的每一寸土地,热爱我们的人民,热爱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等等。现阶段,爱国主要还表现为献身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献身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爱国,落实在每个人身上,就是要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同祖国发展繁荣、同人民幸福安康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落实到每一个祖国需要的时刻,贯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

  正如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所指出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又会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爱国情怀,正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个社会存在决定的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而这种精神力量一定会转变成为巨大的行动力量,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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