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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梅:创新管理防控风险
——访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王梅
熊 丽//www.workercn.cn2014-06-30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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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 丽

  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及或有债务总额近18万亿元。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王梅指出,虽然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但是局部的、结构性的风险依然令人担忧。我国经济增长正在进入“换挡期”,土地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财政收入的增速在下降,今明两年又是还债高峰,需要用更为积极、创新的方法来管理地方债。

  王梅认为,在此背景下来观察宁夏中卫偿贷基金的做法,有三点值得肯定。

  首先,当地政府对债务还本付息的问题非常重视。事实上,早在2000年,财政部就提出各地财政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并完善其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落实的情况参差不齐。偿贷基金与偿债准备金的性质是相同的,中卫以极其积极的态度来推进这一制度的落实,并以15年为一个周期,突破地方政府任期的限制,体现出了政府的责任意识。

  第二,注重债务的事前管理、主动管理,而不是事后应对、被动减债。在制度设计上,中卫要求偿贷基金的总盘子与政府当年应还贷款本息总额保持一致,这使得债务的还本付息得到事前安排,起到了限制地方融资、科学举债的作用。

  第三,偿贷基金还带动了当地政府对其他财政支出的节约使用,促进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审计署的报告,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28个省级、254个市级、755个县级政府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王梅指出,每个地方的制度具体建得如何,对当地债务管理、经济发展有没有发挥出积极有效的作用,还有待考察。建议各地可在已有做法的基础上,借鉴中卫偿贷基金的经验,设计出最适合本地区的做法。

  王梅认为,我国中西部地区要实现赶超发展,举债融资的冲动是很大的。防控地方债风险,建立完备的地方债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很多配套改革,比如财税体制改革,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化等。但是就债务管理制度本身来说,重要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建立地方债风险预警制度。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只有18个省级、156个市级、935个县级政府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制度。预警制度的关键是要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各级政府要制定细化的债务预算和收支计划,严控债务规模低于预警指标,比如债务率不能超过100%。

  二是要科学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摸清家底,并在此基础上理性评价地方政府的融资偿债能力。今年开始的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对参与发债的项目予以评级,今后应当扩大到对地方政府本身的全部信用进行评级。

  三是要建立由地方人大审批的、专家参与论证、公众监督的地方债透明决策体系。目前中国的预算管理体制和债务管理体制都不够透明,这样无法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投融资问责机制。

  四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来可以允许低层级地方政府出现小规模的债务违约情况,以打破市场对中央政府隐性担保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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