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顺教授在《中华文化简明读本》出版研讨会上发言。(资料图片)
2018年6月,李德顺教授和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桑德尔教授互赠各自著作。(资料图片)
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人文学院名誉院长,法治文化专业博士生导师。曾应邀赴国外多所大学及研究所等讲学,并被国内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聘为客座教授、特聘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哲学原理、当代文化、法治文化。个人著作有《与改革同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理路之思》《精神家园:新文化论纲》《我们时代的人文精神——当代中国价值哲学的建构及其意义》等。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文化自信的重要性,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那么,我们坚持文化自信的依据在哪里?新时代保持文化自信,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举凡为民族生存发展所必需的事务,中国人都能保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不变精神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最根本的还有一个文化自信。”为什么说文化自信最根本?
李德顺:这要从什么是“文化”谈起。从哲学上看,说到底,文化就是“人化”和“化人”。“人化”是按人的方式改变、改造世界,使任何事物都带上人文的性质;“化人”是反过来,再用这些改造世界的成果来培养人、装备人、提高人,使人的发展更全面、更自由。所以说,“化人”是“人化”的一个更高层次的环节、境界和成果。
就是说,文化本质上不简单指人改造世界的过程和结果,而是指人改造世界的方式及内在逻辑。文化的这一本质特征,学术上把它概括为“人的生存发展方式”或“人的生活样式”。这种“生存发展方式”或“生活样式”内在于人的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引导和决定着不同民族和国家的风格与面貌。
中华民族经历了几千年的积累,形成了自己的生存发展方式和生活样式,我们可以称之为文化底蕴。这种文化底蕴,使大部分社会成员形成了基本一致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凝结成一个有着共同理想与目标的共同体。这是造就我们形成今天的制度和理论的内在条件,也是促使我们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根据。因为我们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和制度,是由我们的理想和目标决定的。因此,我们对自己的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其基础正是对我们自身文化的自信。由此,我们说文化自信是最根本的自信。
记者:您曾讲过,自信是一种精神心理状态,必须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和条件支撑才能充实而坚定。在您看来,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所以应该自信,或者说能够自信,依据是什么?
李德顺:中华民族之所以应该和能够自信,主要理由有两点:一是对中华民族主体的历史和现实的清醒自我认同,二是站在中华民族主体的立场上,敢于担当,做好应对任何挑战的心理准备。
清醒的自我认同,绝不是孤芳自赏、妄自尊大,而是在全球化的视野下,自觉保持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意识。每一种文化都有它特有的品格。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累的辉煌成果与经验,以及中华文明核心精神的代代传承,是我们坚持文化自信的基础。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中,不光有许多值得骄傲的成就和辉煌,也有诸多曲折和磨难。但中华民族最终总能浴火重生、发展壮大、再度崛起。这是因为,举凡为民族生存发展所必需的事务,我们中国人都能保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不变精神,做出与时俱进的改变,使自己走上新的发展道路。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再度彰显了这一文化基因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
再扩大来说,我们的文化自信,来自民族主体对于自己生存发展的权利和责任有足够的自觉,对于人类的命运和光明前途有坚定的信念,对自己担当使命的决心和能力有充分的准备。这些信念要素,构成了我们文化自信的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