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我记得,2019年4月,您在《人民论坛》发表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构思和实践举措》,看了很受启发。2019年12月22日,新华社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您怎么看这份文件对于深化经济领域改革的重大作用?
常修泽:我认为,这份文件的核心命题是寻求“公平”,或者用经济语言说是“竞争中性”,包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这是符合开放大势要求的。
当然,若要真正做到公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从理论上应确立“共同经济基础论”;从实践上说,需要相应的制度、条例、政策、规划、法治环境等一系列配套举措。
目前这个文件还是一个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以“公平”为核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命题是很好的。只有这样,才能在开放倒逼的情况下,适应经济全球化对公平竞争的要求。这不,走在前列的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很快就出台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相关领域省域层面地方性法规,它的一个重要特征,正是确立了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原则,充分体现了“竞争中性”。
深化经济领域改革的实现路径
记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对于经济领域有一些新的提法。请您谈谈如何实现深化经济领域的改革。
常修泽:在今天,深化经济领域改革的实现路径,我认为可以把它综合为“三个转型、一个支撑”。
第一,推进经济体制转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这40多年改革开放形成的一些经验作了高度概括,在此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内涵作了界定。主要是三条:第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第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跟过去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比,有一个很大的突破。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又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我们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对于下一步经济体制转型,从产权角度来说,我建议抓三条。 第一条,扎扎实实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点,浙江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第二条,促进作为我们“自己人”的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的发展。第三条,尝试推进 “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与资本联合相结合”的新型所有制结构,像深圳华为公司一样。
第二,推进经济结构转型。
经济结构转型,重点是产业结构转型。美国著名学者托马斯在《乱中取胜》中指出,世界这么乱,在乱中怎么取胜?他说:“不是老想分享市场,而是要考虑创造市场。不是取得一份较大的馅饼,而是设法烙出一块较大的馅饼,最好是烘烤出一块新的馅饼。”我们今天的产业转型就是要想办法来“烙新饼”。
产业转型上“烙新饼”,应该新在哪里?2019年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请浙江大学的著名院士讲“区块链”,给我们以深刻启示——要关注新一代高新技术。除“区块链”外,值得重视的还包括:5G、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以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材料等诸多产业。这些领域对于中国自身发展至关重要。
第三,推进发展方式转型。
马克思曾提出劳动、资本、土地三大生产要素,至今人的认识已经扩展到七大生产要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讲到分配问题时指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要记住三点:哪些要素?七大要素。谁来评价贡献?市场评价。按什么决定报酬?按贡献决定。这一切需要高素质的人,这就需要有像马云那样的“新主体”。
最后,是一个支撑——靠打造“新主体”来支撑。
创新驱动当然可以搞“小四新”,即“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但我认为,更应该搞“大四新”,即“新体制、新供给(包括‘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新要素组合(包括前面讲的七大要素组合)、新主体”。其中,解决转型的新支撑问题尤其需要打造“新主体”。新的主体在哪里?一是各行各业的企业家;二是各种技术创新者;三是各类工匠,工人师傅里面有很多是工匠,甚至是“大国工匠”。这三股力量是企业转型依靠的新主体。
需要强调的是,培育创新者必须严格保护产权。“市场活力来自人,特别是来自企业家”。怎么保护产权?怎么保护企业家?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6年11月和2017年9月分别发布了保护产权和保护企业家的意见。在21世纪20年代,全国应该切切实实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希望浙江在这方面能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