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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全国各级法院要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归根结底就是要司法为民,提高司法公信力,把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又是群众工作部门,只有积极主动地坚持群众路线,方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方能赢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把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要始终坚持司法公正。“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公正司法应融入法官的血脉,恪守法律应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要树立坚定的崇法理念、坚强的守法精神和勇敢的护法品格,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遵从法律的规定判断是非、惩罚善恶。要努力抓好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在内部,加强审判规范化管理,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优化审判工作机制,实现对各个节点的有效监督。在外部,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预防、监督就是保护”的观念,完善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等的监督机制,全面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有效防止司法不公、行为失范和权力失控。
把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要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十八大报告要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使审判实践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要大力推广便民诉讼,如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开辟“绿色通道”,更好地方便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诉权的行使。要转变服务作风,做到“办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接待好每一个当事人,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化解好每一起矛盾纠纷”, 切实以真诚的微笑感染人,以满腔的热情感动人。
把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要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四风”问题是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反对“四风”问题,是改进司法作风的具体体现,是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要杜绝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对人民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要肃清“官本位”思想,涵养一心为民审判的公仆情怀;摈弃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始终践行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抵制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努力促使勤俭节约在法治社会蔚然成风。
把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要时刻牢记廉洁自律。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腐败是司法公信的天敌。要坚定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不动摇,警记我们手里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人民法官要在内心深处建立一个“道德法庭”,常常认真检查自己、反省自己,始终保持崇高的职业操守和司法人格;要严于律己,始终坚守各项禁令规定,做到在金钱面前不动容、美色面前不动心、名利面前不伸手、亲情面前不动情、是非面前不乱寸、干扰面前不动颜、威胁面前不屈膝、压力面前不低头。
把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我们要始终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帮人民之所需,以真挚的感情架起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终目标。
(作者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