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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旭初
据新华社报道,李克强总理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并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会议还要求,政府要以身作则,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国务院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些年,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现象屡见不鲜,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的“软肋”。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迫在眉睫。国务院提出政府在诚信建设中要以身作则,是高屋建瓴之举。
“政府讲话不算数”、“政府欠债不还”、“招商时千好万好,落户后雁过拔毛”,这是人们经常听到的抱怨。毋庸讳言,当前,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但存在朝令夕改、以权压法、违法行政的情况,还存在一旦有公共事件发生则“习惯性隐瞒”的现象,瞒不下去又闪烁其词,避实就虚,一次次在公信力的伤口上撒盐。除此之外,对政府公信力的漠视,更经常、大量地体现在一些官员的“日常行为”中。比如招不到商引不到资的时候,小商薄资都多多益善,千方百计请来,满面春风接待,迫不及待签约,而一旦另有了“新欢”,就翻脸不认人,要把先前的投资者一脚踢开。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眼中,法制只是墙上的标语,信用只是嘴上的口号;“有奶便是娘”才是真格的。近些年“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而政府部门败诉很多,原因就在于这些案件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失信引起的。
政府公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一旦政府失去公信,政令难以畅通,社会管理成本将大幅上升,管理效率将大幅降低。而政府公信力高,就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核心,在公共服务层面,政府应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速度,让真相说话;在社会管理层面,应增加管理科学性、公正性,让公平说话;在官员自身,要勤政廉政,树立公仆形象,以人格力量重塑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