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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4日电 记者罗铮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傅莹说,今年是我国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本次会议会期8天半,5日上午开幕,13日上午闭幕。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与中外记者见面并答问。
傅莹通报了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有关情况。本次大会提出17项改进会风的措施,努力开成一个风清气正的大会。大会的开、闭幕会和其他各次全体会议将安排中外记者采访。还有许多代表团团组会议将向中外记者开放。大会期间有将近20场记者会、集体采访和网络访谈。
加强立法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前行
傅莹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当今中国最重要的课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很重要职责就是要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她表示,立法引领改革,就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改革事项,该制定法律的就制定法律,该修订法律的就修订法律,该废止的就废止。“要让我们的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使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顺利地向前推进。”
傅莹透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了新的五年立法规划,其中有68件立法项目,涉及的面很广,都是社会上比较关心的问题,如要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要修改食品安全法、修改预算法等。
提高立法质量重点解决“法律管不管用”问题
傅莹表示,提高立法质量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当中明确提出的要求。我国在2010年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经过多年努力的结果,是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上很重要的一个成就。
她说,在这个基础上,我们下一步要完善体系。其中提高立法质量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们需要下比较大的力气去提高法律质量。“用更通俗的话讲,过去是要解决我们国家有没有法的问题,今后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我们的法管不管用这个问题上。”
傅莹说,在做法上,本届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提高立法质量的措施:第一,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在立法当中尽可能规定得更加具体、更加明确,让立法更加精细化。第二,要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我们的立法。比如在审议法律草案的过程中,不仅是初审时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审议后也要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三,我们还增加了一个环节,在法律草案表决通过之前增加了评估环节。第四,增加人大牵头起草和修改的法律草案。同时,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也要提早介入,加强协调。这也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一个有效举措。
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
傅莹说,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从本质上讲,中国的国防力量是防御性的。
她说,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对地区的和平安全也负有责任。在发生领土、海域争议时,中国主张用和平方式谈判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搁置起来,寻找共同开发的可能性。但如有国家要挑衅,中国必须要做出回应,一方面是维护中国自己的领土主权,另一方面也是维护地区秩序、维护地区和平。
对贿选和破坏选举行为“零容忍”
在回答媒体有关湖南衡阳市破坏选举案的提问时,傅莹指出,衡阳事件性质很严重,影响非常恶劣。“可以说这是在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去年底,湖南省人大已经做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并且向社会公告。”
傅莹说,全国人大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惩处任何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我们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贿选和破坏选举的行为,无论是什么人,无论是发生在什么地方,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在惩治贪腐、惩治违法方面不应该有例外,也不能够有例外。”
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傅莹说,进入新时期,全国人大将更好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重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包括社会上关注较多的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工作。
“税收立法是全国人大的法定权力。”傅莹指出,现在中国有18个税种,其中有3个是全国人大立法征收的,分别是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其他15个税种目前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的暂行条例来征收的。
傅莹表示,人大将从两方面推进“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一方面要推动此前授权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具备立法条件的,要尽快推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把环保立法当作重中之重
傅莹表示,人大代表对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去年提出了许多与环境有关的议案和建议。人大常委会一直在积极督办,针对代表们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执法检查、调研。
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傅莹表示,去年全国人大已经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审议,但是没有交付表决,准备今年再次进行审议。
她表示,我们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来保护环境。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规划当中,把环境保护立法当作重中之重。群众非常关心的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都已经在规划当中了。另外,今年还要启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要考虑修订这部法律,为治理雾霾提供法律保障。
没有发现代表有外籍或者双重国籍
傅莹说,中国国籍法是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根据中国宪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中国公民才能当人大代表。
傅莹表示,我们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按照宪法、按照选举法进行严格审查,目前没有发现有外籍或者双重国籍的情况。如果发现,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我们欢迎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