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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最高准则:人民利益最大化
//www.workercn.cn2014-03-11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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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当前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会强调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改革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经历了35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就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种体制机制弊端,用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步伐。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化,这是改革的最高准则,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视域下的正确取向,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而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化,必须解决好改革成本谁来付、改革成果谁来享、改革风险谁来承担等现实问题。

  改革是有成本的。改革成本有多大、由谁来支付,关系改革的效率高不高,关乎改革能否顺利进行。35年的改革一路走下来,我们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也亲历了沧桑巨变。实事求是地讲,我们在获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成本代价:一方面,社会承担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诚信缺失、国有资产流失、寻租腐败等成本;另一方面社会一部分成员分担了较大成本,如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农村“三留守”人员等。今天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改革的成本会加大。因此,坚持改革的最高标准,就应通过科学设计把改革成本降到最低,剔除搭改革成本便车的“伪成本”,由政府和前期改革最大受益者承担主要成本,不能把改革成本直接转移给人民群众。

  改革成果是客观的。改革成果有多少、由谁来分享,关系改革目标实现的好不好,关乎改革的成败。3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大国持续快速发展的奇迹,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这是每个唯物主义者都承认的客观现实。但是,辩证地看,由于某些方面改革不到位,少数人享有较多改革发展成果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今后的改革需要调整30多年改革中形成的新的利益关系,触动新的利益格局。用体制、机制、政策的阳光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充分拥有和享有他们应该得到和可以得到的利益。这才是为人民的改革,这样的改革才能真正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改革是有风险的。改革的风险有多大、由谁来承担,关系改革行程走的顺不顺,关乎改革的命运。改革的风险不仅来自改革失败带来的危机,更来自改革本身的艰巨性。《决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明确了我国未来一个时期,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党的建设制度上的改革方向,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体制本身的系统性,体制之间的关联性,利益关系调整的深刻性,也说明深化改革的艰巨性。许多不确定因素会影响改革成功的            声音,不脚步,加之            同角度的既得利益者            审视与评的阻碍,来            判等,使自社会各个            改革本身层面的不同            成为艰险之旅。但是,面对改革和发展叠加的矛盾、新旧体制交织的问题,放弃改革就是放弃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因此,面对充满风险的改革,我们必须站在人民利益一边,不能有迷惘迟疑,要以无私无畏的精神承担改革风险。

  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改革也不是抽象的政治要求。坚持人民利益最大化,更重要的是行动。吉林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决议指出,我们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让人民群众的生活越来越美好。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对落后仍然是吉林最重要、最突出的省情,长期积累的民生问题涉及到老百姓就业、就医、住房、养老、子女上学等具体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高不高。省十届三次全会决议强调重点推进富民、就业创业、“暖房子”、城乡饮水安全、城市畅通、大气污染治理、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城乡教育普惠、特困群体救助、灾后重建、传染病防治、城乡居民文化、地下管网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15项民生工程,这才是联系本省民生工作实际,客观真实地面对问题,扎扎实实地研究问题,真抓实干地解决问题,是坚持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的具体化。也只有真正把惠及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才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幸福,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才能切实把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真正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达成高度的共识、形成统一的行动,不断开创我省改革发展新局面。

  坚持人民利益最大化的改革,就要坚持科学的改革观,在改革设计上尽力做到改革成本最小、效益最大、风险最低;坚持人民利益最大化的改革,就要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深化改革开放的强烈呼声和殷切期待,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坚持人民利益最大化的改革,就要适应人民利益多元化、分层化的变化趋势,在关注人民的物质利益需求,解决上学难、看病贵、房价高的同时,也要关注人民的诉求渠道畅通、生存环境良好、食品药品安全、公平正义制度健全等要求;坚持人民利益最大化的改革,就不能坐而论道、瞻前顾后,要以大无畏精神坚持改革,要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迫切的利益问题来推进改革,使改革红利的正能量辐射给人民群众,发展带来的福祉惠及人民群众,这样的改革才是为了人民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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