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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军
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减负增力”是基础,“上下联动”是重点,“远近结合”是目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正确把握好几个重要关系,确保实现快转、真转、实转。
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收缩战线,回归主业,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重新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及时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监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实际工作中,仍有少数人思想上有顾虑,担心不分管或不直接参与其他业务工作后,可能会导致职能上弱化、地位上边缘化、关系上疏远化,存有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现象。落实“三转”,表面上看具体工作面减少了,实际上是监督工作面增大了;副业减少了,才能厘清和凸显主要职责;减少了不必要的牵绊和束缚,才能为集中精力干好主业创造条件。“瘦身”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减负”的目的是为了“增力”,“减”会改变过去“贪大求全软无力”的现象,“增”将带来“集聚力量促清廉”的效果。我们要正确对待和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找准定位,认清实质,有所为有所不为。
把握好“上”与“下”的关系。落实“三转”,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实现这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铁面执纪、严格问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抓好“三转”,先转一步、转深一步,为下级做示范、指方向、当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抓落实;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下级在“三转”中面临的问题和实际困难。下级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实质,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贯彻落实,防止出现盲目跟风,形转而质未转;要坚持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及时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向上级纪委定期汇报履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的评议和监督,实现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确保“三转”落到实处。
把握好“近”与“远”的关系。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迅速调整角色定位,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主动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将履行职责的范围回归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上来。这只是落实“三转”第一步,为今后更好地履职奠定了一定基础。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三转”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实现治标提供坚强保障,为治本赢得时间。落实“三转”,要在做好近期工作的同时,统筹考虑远期的目标和效果,集中主要力量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把攥紧的拳头打出去,释放“三转”的能量,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要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把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三转”是否到位的标尺。
(作者系陕西省渭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